这是土地增值税中“不能提供利息证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开发成本)×10%扣除”的计算,÷(1+10%)是还原不含税基数。

老师,你好,我最近找到一份会计的工作,我有关会计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就之前在一个只有一个人的代账公司里做外勤,平时核税种,领发票,开票,报税这些事,就离职的那一个月做了几家小规模和一家一般纳税人的账务,现在我找的这家公司是什么什么投资公司,投资了几个建筑项目,还不是很清楚公司具体干什么,投资人是我们县的一个非民营单位。这个公司去年刚成立不久,我首先第一步就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老板昨天让买会计软件,我不知道该买什么样的好,我说下周一给他回复,我现在很乱,第一个问题是不知道买什么样的会计软件,第二个是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这个公司关于财务方面的什么都没准备,去年的账务都还没做
我们公司新来了个会计,然后我就把我手上的账交给他了,因为是项目内账,他每次问问题,他都是跟出纳两个人窃窃私语,说我这个做错了,那个做错了,背地里说我,又一次刚好被我撞见了,我发火了,我们公司的年产值有1个亿多,这个会计的嘴巴碎的很,虽然说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但是她现在处处针对我,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希望老师给点意见
老师,我想问一个问题嘛,就是这个大家都知道是违规操作,但是呢我不知道其中的秘密,就是老板和别的公司买卖发票这个怎么操作的呢?就是别的公司缺进项,我们开给别人公司比如哈开10万给对方,然后按照7个点收点费用,比如哈开10万,退3万给对方,请问这个具体怎么操作的呢?开票我懂,但是这个票开了不是我们要缴纳增值税吗?增值税可是13个点哎,我就不懂咱们收这个7个点是为什么这么操作,另外就是对方拿去了就可以抵扣增值税,老师这其中的奥秘我就想不明白,想听听老师简单粗暴的解答
好的,第二个问题我们10月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公户收到了正常货款,但是我们11月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10月收入就没有给客户开具发票,因为我是10月底申请的转为一般纳税人,我们税务局这边的要求是在11月中旬先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把10月的增值税申报,12月才能正常按照一般人申报11月,但是我申报10月的时候忘记了这些10月收到的费用,又是0申报的,11月成为一般人之后10月的收入补开了发票,并且是按照一般人补开的发票,这种情况我需要怎么办,并且在这里您回答完我之后我没法回复您,只能重新提交问题,不知道为什么,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汇算清缴时碰到个问题,利润109万,我计算的和表中应纳税额计算里的一致,但下面实际缴纳计算里的1万3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出现这个数字,我要补交1.3万吗?
10:00KB/s0.305G21%问答详情23:53:17后或5次对话后问题结束老师,小规模公司税务年报中的"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写,每季度有一笔证券收入到公户,我入账时借:银行10000贷:投资收益9900.9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99.01,每季度有正常按收入申报增值税,每月季度有一笔证券收入年度报表投资收益累计金额是31500,所以申报税务年报这个表怎么去填,填在哪一栏?麻烦老师详细指导。主要我不知道购买证券金额是多少?主要这边不知道购买证券时金额是多少?证券收入是对应交易性金融资产这一栏填写是吗?持有期间确认收益,那么持有收益是不是只填写1列31500和2列填31500就行,其他列次无需填写是吗?
科研项目研制采购科研试制费计入那个科目?预算项目做的直接费用下属科目设备试制费,具体分录怎么写?
老师,公司买的办公楼自用和出租分别需要交什么税?
我们支付网银手续费是,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现在收到银行开具手续费发票(合并开出,普票)
老师,假如我是生产钢厂的企业,在建工程盖了一栋综合楼,领用了自产钢厂一批,是否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划上报280万,第一季度65万,二季度60万,三季度100万,四季度55万,利润6个点,只有168000元,怎么把利润分配到每个季度
非独核算的总、分公司。用北京总公司的钱买了一个车架,又自己设计组装成一辆特种车,因为办手续流程的问题,该车需要在天津分公司上牌照,购买车架的发票就得开分公司抬头,之后需要将车辆记为总公司固定资产,只需要做资产内部划拨就可以嘛,用不用将机动车牌照在异地分公司车管所转出,再转入总公司所在的车管所?转入转出手续可能比较麻烦,如果只做资产内部划拨,这样车辆在天津上牌会比较顺利。
房产税怎么申报?是从价还是从租
账上的应收,之前没有做账,实际上已经没有了,这个要怎么清理一下?做到哪里去?
老师,员工之前工作4年,离职6个月后,又重新入职,如果再离职,计算离职赔偿金是从首次入职计算工作年限,还是从2次入职的时候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中间离职时没有赔偿金
老师,你讲的我还是看不懂,也听不懂,你们能不能把这到题目从头到尾给我捋一遍,然后把计算公式从头到尾写一遍给我看看你得到的答案是什么。
1. 先明确:这是“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方式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里,房地产开发费用(主要是利息+管理费等)的扣除分两种情况: 若能提供金融机构的利息证明:扣除额=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5%以内 若不能提供利息证明(题目里说“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扣除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10%(按最高限计算) 2. 公式里的“6500”是什么? 题目中: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4000万元(土地出让金)+160万元(相关费用)=4160万元 开发成本=3000万元(开发成本)+500万元(装修费)=3500万元 → 取得土地+开发成本合计=4160+3500=7660万元? (但你看到的“6500”应该是题目里“销售收入6500万元”的笔误/简化,实际逻辑是“(取得土地+开发成本)×10%”) 3. 为什么要“÷(1+10%)”? 这是因为题目里的“销售收入6500万元”是含税收入(题目备注“以上收入均不含增值税”其实是指不含增值税,但开发费用的计算基数可能包含了之前的税费),所以需要先还原为不含税的“取得土地+开发成本”基数,再乘以10%的扣除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