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调在 10 月,需在 11 月(红冲重开实际发生月)调账;1-9 月财务报表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需同步更正,不能仅改 4 季度报表,需与增值税更正数据匹配,确保税账、报表一致。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报完税,下载完税证明,这个完税证明是申报表吗?还是单独的那种证明?在电子税务局下载吗 问题二,对于8月进项之前5月已经认证了,8月又做了一遍进项,9月账务怎么处理 问题三,销项票,有一张是作废的发票,可是他们还是做了应收,和收入,还有销项税额,这个9月如何调整 问题四,供应商8月有让我们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信息表,这个我报8月税是已填入红字发票信息表那里,税额已转出,但是这个红字发票我没见到,这个红字发票我方需要不?入账的时候正常是8月份怎么做?9月调整怎么做啊 问题五,8月暂估收入没有扣除税额,增值税未开票收入这里我按8月没扣除税额的收入报的(这边要求和账上数据一致),那么9月账务怎么调整啊? 上面问题比较多,麻烦老师了,能否说详细点的会计科目啊非常感谢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我这边儿就是这个月刚刚接到一家客户是一般纳税人,他们原来代账公司的财务报表什么的都还没有交过来,但是现在客户让我把他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给申报了,我现在就是什么数据都没有,就只知道他第12月份没有开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我可以先按第三季度的那个数据给填上去,然后后期。汇算清缴的时候再做调整嘛,因为以前没有做过一般纳税人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的公司,8月我在认证平台看到房租发票对方开给我们了。金额10多万,我没有收到发票我忘记做进账上了,也不想更改企业所得税 跟财务报表的申报了。能不能做在11月份调整一下啊。以前没收到的发票我都做进去,收到发票直接放进去,这次太急忘记了
好的,第二个问题我们10月依旧是小规模纳税人,公户收到了正常货款,但是我们11月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10月收入就没有给客户开具发票,因为我是10月底申请的转为一般纳税人,我们税务局这边的要求是在11月中旬先要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把10月的增值税申报,12月才能正常按照一般人申报11月,但是我申报10月的时候忘记了这些10月收到的费用,又是0申报的,11月成为一般人之后10月的收入按照一般人补开了发票,那老师10月我还用做一笔无钱收入吗,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在11月把无票收入冲红做一笔借方主营业务收入,贷方预收账款,然后再按照11月开的发票结转收入,借方应收账款,贷方主营业务收入是上面那样,还是我10月直接不结转收入,11月直接按照开票金额结转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因为11月要成为一般人的话,先要在11月中旬按照小规模把10月的增值税报了,但是我10月属于有收入11月按照一般人开的发票,所以当时我10月的增值税就0申报了,这个10月增值税还用更正申报吗,我每个月都按照进账收入在用友上做账了
老师您好,我去年12月份记账的时候有一张成本票是专票,进项税额3000元,而且这张发票我认证抵扣了,申报的12月增值税没有问题,但是做账的时候我没有把进项税额单独写出来,全部记入成本了,那这种出来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营业成本就包含着进项税额呢我在2023.01按照这个错误的申报企业所得税了,因为我们公司新成立,所以是亏损状态没交税,我可以不更正申报吗,在1月做账的时候把差额做平,然后4月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按照我改账之后的财务报表申报?这样可以吗
理财产品扣款怎么做分录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做火车,动车,飞机这些票的记账可以都做抵扣?
付的长期待摊费用 ,每月摊销 ,能直接转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吗?分录怎么做?
请问平台交易是个人账户支付,开票是给公司可以吗?
以公司名义买了块劳力士,需不需要做进账里呀金额10万多
我们做工程的,农民工专户是开发商设的吗
建设厂房出租2025年全年都没有收到租金 还要计提吗
老师好,想问一下应税凭证名称是指什么呀。象我公司是做水利设计及监理服务的
以公司名义买了块劳力士,需不需要做进账里呀,金额是10万多
老师您好,厂房租出去了,别人把物业费的水电费的钱给我们,我们给他开发票,我们又把钱给物业,物业又给我们开票。现在收到别人两千块钱的物业费了,我们还没开发票,我们把两千块钱给物业了,物业开票给我们了,这么复杂怎么做分录?谢谢老师,麻烦把分录做一下
1-9的已经装订了,账都不动,怎么更正1到9的财务报表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呢
账都是在红冲的当月才调账的,1到9的账都没动?怎么同步更正报表呢老师
1-9 月账簿不动(红冲调账全放 11 月),报表直接按免税口径更正 1-9 月对应项目(收入、进项、成本等);11 月调账时加追溯调整分录,衔接账表差异,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按更正后报表重新填报,无需拆订原凭证。
老师,这个不知道具体怎么操作呀
报表更正依据:按税务局要求(1-9 月收入改免税、农产品进项转出),直接调整 1-9 月财务报表的 “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主营业务成本” 等相关项目金额,无需改动已装订凭证和账簿(账簿仅记录 11 月红冲 / 重开及进项转出分录)。 账表衔接方式:11 月调账分录需包含 “追溯调整 1-9 月差异” 的内容(比如: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收入(红冲原应税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免税收入)等),让 11 月账簿数据间接体现 1-9 月的调整影响,同时报表直接更正 1-9 月对应项目。 企业所得税更正:按调整后的 1-9 月报表数据,重新填报 1-9 月(或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修改应税收入、成本及应纳税额,确保与增值税更正数据、调整后报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