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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合同约定是拆除、移位、安装、补漆等业务,约定要给对方开13%的发票,我现在开普通的专用发票,不是建筑类发票,那还需要预缴跨区域增值税吗?

2025-12-02 17: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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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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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02 17:58

您好,建筑公司,合同是做拆除、移位、安装、补漆等业务,要开13%的发票,现在开普通专票但不是建筑服务类发票,要不要跨区域预缴增值税看两点,第一是不是建筑服务,第二有没有跨县市干活,如果拆除移位安装补漆被税务局认定是对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并且跨县市,就算开普通专票也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一般计税按2%算,比如收了10000元不含税收入就预缴10000乘2%等于200元,简易计税按3%算,比如收10000就预缴10000乘3%等于300元,同时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回来再在机构地申报; 如果税务局认定不属于建筑服务只是卖货加安装或纯设备服务等,就不按建筑服务预缴,直接在机构地按业务实质分开算税,比如货物13%安装6%,不用办跨区域报验也不用预缴。要不要预缴不看发票种类只看业务性质和跨不跨县市,不确定的先问项目地税务局确认业务归类,是建筑服务且跨县市就在电子税务局办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并按对应税率预缴,备注写清项目地址和名称,不是建筑服务就在机构地正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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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是否需要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这主要取决于纳税人的经营活动是否涉及跨地区或跨省(市、区)的业务。如果建筑服务车位安装的项目位于纳税人的注册地之外的其他地区,那么在进行相关税务活动前,通常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其次,关于合同有效起止日期的填写,应如实填写合同的实际有效起止日期,即使这些日期属于之前的年度。合同日期是税务部门核查的重要依据,因此不应随意更改或省略。 对于同一公司的三个不同项目地的合同,如果每个项目地都涉及跨地区经营,那么通常需要对每个项目分别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这是因为每个项目地的税务政策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分别进行报告和预缴。 关于合同金额20万只开10万发票的问题,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的约定。如果合同允许分阶段开票和收款,那么可以先开10万的发票。但需要注意的是,发票金额应与实际的税务预缴金额相匹配,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至于开票流程,通常需要先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然后进行预缴税款,最后开具发票。预缴税款通常是基于当期开票金额进行的,而不是合同总金额。。
2024-03-25
是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2-08-03
1境外项目增值税是免税的 2,不需开票给国外 3可以按无票收入确定收入,与开票分录一样 4.国外要不要交税根据当地政策,一般要交所得税,与当地税务确认。
2022-09-23
您好!你专票是要交税
2022-03-17
同学,你好 不是,收到发票在收到发票的当月做分录,红冲之前的暂估分录,再根据发票重新做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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