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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跟您咨询个业务,就是我们比如租赁房屋,但是房东说让我们自己把税钱额外在给他,比如我们房租10000元,其中发票金额9000,票面税额1000元,给我们开具专票,我们把1000元税给对方,这样我们其实付出去11000元,做账的时候肯定借:费用9000,借:费用1000 进项税1000 贷:银行10000 银行1000,我们额外付的1000元能直接入到成本里吗

2026-05-11 14:2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5-11 14:30

可以,额外承担的 1000 元税费计入房租成本 / 费用,但进项税只能抵扣票面 9000 元对应的税额,承担的税费部分不能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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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124 追问 2026-05-11 14:31

支付的1000元,房东不给开发票的,支付11000元,其中10000元有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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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5-11 14:37

同学你好 没有发票的话计入费用汇算清缴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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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额外承担的 1000 元税费计入房租成本 / 费用,但进项税只能抵扣票面 9000 元对应的税额,承担的税费部分不能抵扣进项。
2026-05-11
你好,实际发生金额应该是35000吗?开票为什么是34000呢?
2022-09-15
是以差额作为销售额,确认缴纳增值税,即纳税人以实际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3-09-11
您好,权责发生制,我们不能把这个租赁入在25年,还是得申报在24年, 以下是政策 1、关于取得跨期发票涉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3.、关于取得跨期发票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
2025-03-07
您好,分录是对的,但我们最后那个分录要和1000件一起写分录结转,这个数量要开在发票上,开销售折扣,要不税务局会让我们补税的,这是视同销售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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