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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企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给的补助,属于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吗

2026-05-23 10:1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5-23 10:14

同学,你好
不一定,要看是什么补助,就是补助的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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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214 追问 2026-05-23 10:19

我公司还有一个加工企业,政府给的文件是写的专门用于固定资产厂房的构建,这个符合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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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214 追问 2026-05-23 10:21

老师,不征税收入汇算请教的时候,什么情况或者企业下才可以选不征税收入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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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5-23 10:22

同学,你好
你已经满足的条件:政府文件明确了该资金为专项用途(专门用于固定资产厂房构建),且企业能提供正式的资金拨付文件,同时拨付该资金的财政部门或政府部门本身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具体管理要求。


企业需要满足的额外条件:企业对该笔资金,以及用这笔资金购建厂房发生的全部支出,必须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和企业自有资金混同记账,才能满足不征税收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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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不一定,要看是什么补助,就是补助的官方文件
2026-05-23
同学你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到政府补助,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
2022-04-09
房款专用的,不需要交所得税的。
2024-04-29
您好,是按征税收入处理,并且会计一次性确认,那就在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体现即可
2023-05-25
你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第一条规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否则需要纳税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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