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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的增值法与旧的增值法暂行条例有什么改变?

2026-06-0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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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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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25

您好,稍等一下,我发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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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77 追问 2026-06-03 08:29

老师,没有回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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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6-03 08:40

《增值税法》vs旧《增值税暂行条例》核心变化(2026.1.1实施,暂行条例同步废止) 一、法律层级变化 旧:暂行条例(国务院行政法规),政策频繁靠财税文件补丁调整; 新法:全国人大立法(法律),税收法定,税制更稳定、修改权限收紧,优惠调整需法定审批。 二、征税范围:取消“劳务”概念 - 旧:应税=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加工修理修配单独叫劳务); ​ - 新法:统一归类为应税交易: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加工修理修配并入「服务」,不再单列劳务,口径统一。 三、税率:三档税率法定固化(13%/9%/6%+零税率) 税率档次维持现行不变,从暂行条例临时规定上升为法定: 1.13%:货物、有形动产租赁、加工修理修配服务; 2.9%:建筑、运输、不动产租赁/销售、土地使用权、民生涉农货物; 3.6%: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金融、除土地外无形资产; 4.零税率:出口货物、跨境应税服务; 废止历史17%、11%旧税率表述,永久法定现行三档税率结构。 四、视同销售(最大实务改动,大幅缩减范围) 旧暂行条例(8项视同) 总分机构跨县市移送货物、代销、自产货物投资/分红、赠送、福利消费等全部视同销售缴税,无偿借款、无偿租赁房屋(服务)也要视同计税。 新法仅保留3类视同应税: 1.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2.单位/个体户无偿转让货物; 3.单位/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金融商品; ✅ 重大利好:无偿服务(无偿借款、免费出租房产、免费维保服务)不再视同销售缴增值税。 ❌ 删除:总分机构调拨、货物投资、实物分红视同销售。 五、简易计税征收率统一 - 旧:简易计税3%、5%两档征收率(不动产、土地相关5%); ​ - 新法:简易计税法定统一3%,取消法定5%征收率(不动产过渡期政策另行国务院定) 。 六、进项抵扣新规(固定资产抵扣大变) 旧规则 固资/无形/不动产混用(一般+简易/免税)可全额抵扣进项。 新法新规 1.专用于一般计税:全额抵扣; 2.专用于福利、简易、免税:完全不能抵扣; 3.混用资产:按使用比例分摊抵扣进项,不再全额抵扣(企业大额资产进项影响最大); 延续:贷款利息、餐饮服务进项依旧不得抵扣。 七、留抵退税法定写入法条 旧:留抵退税靠财税文件阶段性政策; 新法:进项>销项,纳税人二选一:结转下期抵扣 OR 申请留抵退税,留抵退税法定常态化,不再是临时优惠 。 八、混合销售规则调整 - 旧:按主业税率统一计税(看公司经营范围); ​ - 新法:一笔业务分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计税(例:卖空调13%+安装9%分开开票、分开计税,不再统一从高)。 九、小规模与起征点法定化 起征点、小规模免税规则写入法律,不再每年靠财税文件延期,小微优惠授权国务院专项制定并定期评估调整 。 十、新增反避税条款(新法独有) 纳税人无合理商业目的少缴/晚缴税款,税务机关有权纳税调整,填补暂行条例无明文反避税的空白 。 十一、免税项目规范化 法定列明免税清单,新增部分民生免税,取消零散临时性免税;国务院出台专项优惠需事后评估清理,杜绝零散随意免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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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6-03 08:40

这个是主要的变化,您可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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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77 追问 2026-06-03 09:30

第十一条有清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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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6-03 09:31

这个抱歉,我手里现在没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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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77 追问 2026-06-03 09:33

好,总的来说,新增值法比旧条例对我们纳税人更有利啊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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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6-03 09:33

是什么法律肯定也是越来越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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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77 追问 2026-06-03 09:34

只是混用固定资产进项抵扣这项对纳税人不那么友好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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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6-03 09:34

对,这个对纳税人有点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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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稍等一下,我发给您
2026-06-02
同学你好。 增值税暂行条例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ZmY4MDgwODE2ZjNjYmIzYzAxNmY0MTE4NGY5YjE2ZDA 企业所得税法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825/c101434/c28479830/content.html 上述是两个找税法法规的地方,比较权威,你以后有其他需求也可以到这两个网站找的。
2023-10-25
你好!增值税立法后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比,存在多个方面的区别。以下是对这些区别的详细分析: 1. **法律层次** - **暂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发布和修订。 - **增值税法草案**:通过立法,把增值税这一税种上升至法律层次。 2. **纳税人范围** - **暂行条例**:适用于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 **增值税法草案**:扩大了纳税人的范围,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 3. **征税对象** - **暂行条例**:主要针对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以及货物进口。 - **增值税法草案**:明确将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纳入征税对象。 4. **税率** - **暂行条例**:规定了多档税率,如17%、11%、6%等。 - **增值税法草案**:明确了增值税征收率为3%,未体现5%的征收率。 5. **视同销售** - **暂行条例**:包含多种视同销售的情形。 - **增值税法草案**:大幅缩减了视同销售的范围,仅保留4项(其中1条为兜底条款)。 6. **不征税项目** - **暂行条例**:没有明确列出不征税项目。 - **增值税法草案**:新增了不征税项目,如因征收征用而得到补偿的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7. **进项税额抵扣** - **暂行条例**: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有明确规定。 - **增值税法草案**:“不得抵扣进项税”发生重大变化,删除了贷款服务,并将购进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情形限定在了“直接用于消费”的情形。 8. **混合销售界定** - **暂行条例**:未明确混合销售的界定。 - **增值税法草案**:明确混合销售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9. **免征项目** - **暂行条例**:对免征项目的规定较为笼统。 - **增值税法草案**:免征项目更加明确。 综上所述,增值税立法后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比,在法律层次、纳税人范围、征税对象、税率、视同销售、不征税项目、进项税额抵扣、混合销售界定以及免征项目等多个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区别。这些变化体现了增值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加明确和规范的税收环境。
2024-12-25
同学,你好 可以参考 https://mp.weixin.qq.com/s/WQ91eqQRA14R7Ht6O4dUkg
2026-01-15
您好,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增值税税收金额大,影响最大的税要全国人大授权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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