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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公司2013年10月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对外无偿赠送他人,其成本为400000元,计税价格为500000元,增值税为16%,消费税率为10%,则计入营业外支出金额为

2019-11-18 07: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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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07:42

您好,营业外支出5000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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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56 追问 2019-11-18 07:54

消费税不用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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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19-11-18 08:24

消费税: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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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56 追问 2019-11-18 08:51

为什么呀?而且现在那个科目不是 税金及附加 了吗?这个算是应税消费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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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19-11-18 09:07

您好,题目出的2013年,我就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单看题目看不出是否为消费税项目,单题目给的有消费税就计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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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56 追问 2019-11-18 09:40

我不知道为啥我们老师给的是530000如果按现在的来算,到底是啥呀,没太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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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19-11-18 10:37

您好,麻烦你53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给我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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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营业外支出500000*1.16
2019-11-18
你好,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40000+500000*17%+500000*10%
2019-12-30
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300000*1.13
2022-08-04
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是=300000*1.13
2022-08-04
您好,这个是这样的200000%2B300000*13%=239000
2022-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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