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有所不同。 (1)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留置权的标的物仅为动产。 (2)抵押权一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留置权的动产是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 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 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 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不需要签订留置合同,在留置条件具备时,即可进行留置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权利质权是指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立的质权。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和发展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将该动产优先受偿。
老师怎么解释抵押权和质权还有留置权的意思和区别
老师,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是什么?
老师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居住权和租住权有什么区别?
老师:本题中抵押的产品,抵押人想卖出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只要通知即可。但在质押那里,是不是只有应收账款的质权,质押人想转让,却必须经过质权人同意(之前做了一个案件是这样说的)。那意思抵押里只要通知,而质押里必须质权人同意,还是质押里只有应收账款质权才是需要 同意的,其他不用同意?也只要通知呢?
老师:关于这个有抵押和质押,是否可以转让的问题。关于抵押的话,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只是需要通知抵押权人,不需要抵押权人来同意;但是关于质押,是只有应收账款的质押,想要转移时,需要经得质押权人同意,是这样吗?质押只是针对应收账款吗?还是所有的质权都可以(包含和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