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没有修缮费用的情况下: 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交纳的税费。 当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1-20%)*10% 当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或=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800元]*10% (二)发生修缮费用的情况下: 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交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当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1-20%)*10% 当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或=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800元]*10%
老师,请问经济法中个人出租房屋扣减费用的时候需要和4000比较,这一块需要知道什么知识点啊?
老师我们建筑借出资质,只收取管理费税金由他们本人承担,比方说,签订100万合同,其中材料占比60%,人工占40%. 老师这60万材料中有13% 和3%税票,老师您说我提前扣除他们税点 ,按照什么比例扣除10%差不多吧,老师比方说有的13%票, 这个票据也是真实的,我到时候退给他们税点时候,我是按照13%开票税率点退给他们?还是按照多少退给他们老师,实际操作时候没弄过!那有的3%税票呢? 我本身缴纳9%税 加上附加费用折合到10%了!咨询别人,他们说,建筑税负率2.7%左右,不能都退给他们,是啥意思,我不理解!老师说的比较乱,就像我举例,怎么到时候按照什么退给他们税点钱,比方说我都按照10%扣除了,有13%和3%票,我要是按照13%退给税点 我就得吃亏了,折合起来,需要缴税了! 但是当时是按照10%收取的!怎么把控这块 3%,那部分的我怎么退法?
考试您好,山东省税务局在2022年11月份出了一个文件 ,法人名下的车如果租赁给公司使用 ,就不能去税务局代开租车费的发票 ,现在的难点是我司在2020年和该法人签过一份2年的租车协议 ,每月分期付款给她 。 该法人目前欠我司5个月(2022年7月至11月)租车费的发票 ,今天去税务局想代开租车费发票时被告知该法人不能给我司代开租车费的发票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司应该怎么操作才能取得租车费的发票啊 ?或者转换用什么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比较好?谢谢老师
老师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有时候会接外贸免税的标,比如A单位采购外贸免税产品我们中标100W,我们需要全额100万付给境外公司采购,利润全部都留在国外,相关外贸代理费用还得我们出,员工工资也我们国内出,导致我们国内公司资金紧张,国外的钱又不知道怎么拿回来。这个情况要怎么解决?请老师指点一下该怎么操作这样的业务呢?
帮忙总结下,分别对应不同的情形,比如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关于撤销的各种考点,比如什么情况管理人可取回物,什么情况下管理人不可再取回这个物,如果取回了,已经支付的价款是否需要区别合同订立时间进而判断是普通破产债权还是共益债务。 在好几处位置看到需要看处分时点,进而判断是普通破产债权还是共益债务。但是有些好像就不用看合同的发生时间,都可以作为共益债务申报,比如据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因撤销该交易,对于债务人应返还受让人已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债务,受让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块知识点比较混乱,麻烦老师帮忙总结下
老师,我们这是两个股东,每个股东投资比例是百分之50,然后如果股东A需要了2000元,这样B是不是就亏了1000元
今年更正去年增值税报表,应交税额不变,都是0,会有什么影响吗?
老师合同签订了材料是20万,最后实际供货才是8万。合同需要作废重新签订吗
老师,电子税务局只有财务负责人、办税员、领票人登陆,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添加法人登陆呢
老师,电脑账还需要登记明细账本吗?
老师您好,公司要注销,但是账面有一部分预支了开支,发票取不回来,这个账应该怎么平
企业收到了补贴聘用退伍军人的退税应该怎样录会计分录?要具体的列示。
电子税务局个人代开可以开具不动产专票吗
老师,开标时间11点,专家签到表11.30合理吗
老师,公司支付的个税现金流选什么比较合理
谢谢老师
不客气,如果你对我的解答满意可以评个五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