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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有一个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季度预收账款贷方金额937200元,预收账款借方金额175000元(已经开票),按6%预缴土地增值税时预收账款是以937200为基数计算还是以(937200-715000)为基数计算?为什么?谢谢!

2020-10-16 16:3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0-16 17:57

你好,同学。 你是按预收的贷方交纳,不减借方发生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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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68 追问 2020-10-16 18:26

想请教一下老师,理由是什么?请老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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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168 追问 2020-10-16 18:28

预缴增值税时,贷方减借方发生额的,预缴土地增值税时,不减,理由是什么?请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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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16 19:22

你这增值税,是按实际收到的预收 处理,你这预收借方表示 是减少的,是结转为收入的部分,这个是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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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你是按预收的贷方交纳,不减借方发生额的
2020-10-16
按地价*已售面积/开发面积/1.09*0.09作账里的已售面积是实际面积,
2021-08-05
同学,你好。几个项目的一般都是分项目填写合并申报预缴的,这样更清晰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不同项目抵减问题,目前大部分省份是可以预缴税款相互抵减,但也会有例外,具体需要你咨询当地税局。
2021-01-16
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18 000×(1%2B3%)=18 540(万元)   (3)应纳营业税=54 000÷90%×5%=3 00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 000×5%=150(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 000×(3%%2B2%)=150(万元)   允许扣除的营业税及附加=3 000%2B150%2B150=3 300(万元)   (4)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18 540%2B6 000%2B2 000%2B(18 540%2B6 000)×5%%2B3 300%2B(18 540%2B6 000)×20%=35 975(万元)   (5)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收入合计=54 000÷90%=60 000(万元)   增值率=(60 000-35 975)÷35 975×100%=66.78%   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60 000-35 975)×40%-35 975×5%-1 080=6 731.25(万元)
2020-12-07
借,国库存款   32400 贷,一般预算收入  32400 借,国库存款  76500 贷,一般预算收入  76500 借,国库存款   12800 贷,一般预算收入  12800 借,国库存款  31700 贷,一般预算收入   31700 借,国库存款    153300 贷,一般预算收入   153300 借,国库存款  56000 贷,一般预算债务收入   56000 借,国库存款  75500 贷,基金预算收入  75500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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