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个取得是不含税的这个做依据这个
老师您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签订合同如果价税分离,是可以按不含税的金额缴纳印花税吧,如果没有价税分离,是不是就要以含税金额缴纳印花税?
合同中价税分离对于我们企业来说,可以合理避税吧:印花税.房产税都可以按照价税分离后的价格作为税款缴纳的计税依据,如果价税没有分离,则按照价税合计数作为计税基础,对吧
工程监理公司,和客户签订的都是监理合同……变更之前开的发票内容都是“监理咨询*监理服务费”……现在,经营范围增加了“造价咨询”,为了提高公司的造价咨询的资质,签订合同内容没变,发票开了一部分“监理咨询*咨询费”……印花税核定计税依据是“技术合同”按“次”缴纳……1、之前签订的监理合同,能不能开票“咨询费”? 2,监理合同属不属于技术合同,应不应该缴纳印花税?(网上查的是,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不交印花税) 3、如果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变更之前,销项发票都是开的“监理服务费”日,就不应该交印花税……老会计每月填报的印花税申报表,计税基数填写的数据都是“当月认证抵扣的进项发票金额”,这是为什么? 4、如果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现在,开票内容有“监理咨询*监理服务费”和“监理咨询*咨询费”,印花税的计税基数应该是什么?(老会计说,监理合同,开“监理服务费”,不交印花税,可是她每月的印花税申报表都按“进项抵扣的发票金额”计算印花税。开“监理咨询*咨询费”,必须交印花税,没有合同,还是按发票金额计算)
(1)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商誉并且按照所得税法规的规定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如:吸收合并时应税合并,初始确认时不产生暂时性差异)的;(2)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区分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维持原购买方的计税基础,而账面价值应反映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商誉。 请问上述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不产生暂时性差异;而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原购买方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反映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产生暂时性差异。请问两者区别在哪里?
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按照税务机关采集的所有卷烟批发企业在价格采集期内销售的该牌号、规格的卷烟数量、销售额进行加权平均计算。也就说卷烟生产企业有个出厂价格,卷烟生产企业自己也有批发价格。但是这两个都不能作为卷烟企业计税的依据对吧?而是必须由税务机关去核定一个批发价格,而计税依据是这个税务核定的价格再✖️(1-25%),我不太明白计税基础一般都是售价,也就税务核定的价格,为什么1-25%
老师我们公司是提供赛事服务的,这个活动在外省,需要在外省预交税款吗?
老师,我问下小微的300人是从哪取数的呢?
集团报表只有财务信息审计才需要组成部分重要性么,
请问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可从哪里导出(有显示单位缴费金额和个人缴费金额的)?
老师好!通过您的解答,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有证的设备购买入新公司帐务,可以进行抵扣+摊销 无证的不动产+设备租赁入新公司 可以进行费用摊销 这样分开会不会少纳一些税?还是所有(有证无证的)都以租赁方式租入会少纳税?请老师帮我分别以新公司和老公司身份分析一下,有劳您啦!
购进存货时部分没有发票,用白条(20万)抵,并用乐移动动平均法计算结转了销售成本,所得税汇算时如何调增?是要扣除20万重新计算销售成本并将与原来的销售成本差额调增吗?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提示营业收入跟增值税报表不一致。这个该怎么处理啊
老师你好!事业单位医疗行业,财务会计本年盈余-医疗盈余年末结转到哪个科目
24年12月工资忘记计提,我在2025年1月直接补计提到管理费用里了,这样账务处理有没有风险
增发新股为什么不是风险对冲,而是风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