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不退款吗,这个交易没有开始,合同是不是说违约不退款?根据这个合同,对方开违约金收据入账,做营业外支出,
印花税是按收入金额交还是按收入+成本金额缴纳
老师,请教下,公司属于医院的全资第三产业,一般纳税人,公司招聘500多人派遣到医院各科室,员工工资,单位缴纳社保由医院拨款,公司办理劳务派遣资质,员工工资保险是发多少拨款多少,不存在管理费,也无差额,我想请问下收到工资拨款做了收入,税率采用哪种好些,报税时怎么选择,谢谢
两个人合伙,A股东和B股东各占50%股份,A股东投资款28万,B股东没有投资,还从公司借支了16万,主营业务收入554万,主营业务成本557万,应收账款205万,应付账款190万,账上余额-20万,A股东负责业务应收金额95万。B股东负责业务应收110万,那现在A股东如果把应付账款全部过给B股东,A股东还要给B股东多少钱?利润是多少?
老师能给讲一下最后一个选项吗?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
老师,麻烦帮忙看下这个题目,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不应该是贴现利息吗,贴现利息=票面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515000*10%*3/12(提前三个月贴现),为什么算出来的答案不一样呢,是哪里理解错了呢
老师,请问一下这个题怎么做,我不太懂
这种票的话发票号和代码分别是哪个?
老师,公积金个人全额承担,那扣税是全额抵扣吗
257万的净资产是怎么算的,30万的投资款不能算公司资产吧,
您好,我想问一下新企业被列入负面清单开不了数电票,要怎么办
不退款,已经做了一半,但是对他们的产品不满意,要求他们减钱,对方不同意减这么多,所以僵持不给开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对于收取的违约金是否要缴税,是否应开具发票?这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情形一:合同未履行,经营业务未发生,购买方违约支付违约金 合同未履行时收取违约方的违约金,由于未发生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行为,不应开具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同时,因未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服务等增值税应税行为,无须缴纳增值税。类似的还有因合同未履行,已收取的定金被没收或双倍返还,没收或收到返还一方因未发生经营行为不应开具发票,不缴增值税。定金被没收或双倍返还的一方,由于不能从对方取得发票,可以凭签订的合同、支付凭证或判决书等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例如,甲乙两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企业采购特种钢材一批,后因甲企业经营策略调整,不需要上述特种钢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经协商,甲企业向乙企业支付违约金5万元。因销售行为未发生,乙企业收到违约金,不应开具发票,不缴增值税。 情形二:合同履行,发生经营业务,购买方违约支付违约金 合同已经履行,购买方因延迟付款等原因,按合同约定向销售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这种情况下的违约金,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规定的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根据上述规定,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例如,甲乙两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企业采购绿豆一批,乙企业按约定供应了绿豆,而甲企业未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货款,延迟1个月才付清货款。依合同约定,甲企业向乙企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10万元的违约金就属于价外费用,乙企业应将违约金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给甲企业开具发票。应当注意的是,违约金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应适用绿豆的税率11%,并换算成不含税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为0.99万元〔10÷(1%2B11%)×11%〕。 最后,关于违约金是否开票与缴纳增值税,我们可以这么理解:由于销售方未按约定事项履行合同而支付的各项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购买方不需要向销售方开具应税发票。通常情况下,应以违约事实等证明材料及收据作为会计处理凭据;如果属于购买方向销售方支付的款项,符合价外费用规定的,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款。当“佛系青年”遇上违约金,还能淡定吗?厦门税务 对方不开去税局举报
老师,现在他们不给开发票,我怎么做账呢?
不开去税局举报对方,要求对方退款,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