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 赠送不能做收入
返利的实物不是对方的购买产品,为什么要先按照货币返利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再按着买一赠一的方式处理,按照两点商品的价值分摊。
返利的实物不是对方的购买产品,1先按照货币返利,冲销项税额和收入,2再按着买一赠一的方式处理,为什么不直接按照买一赠一的方式处理开票,还要开红字发票呢?
北京百大百货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利用促销方式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其销售利润率为20%,现销售1000元商品(非金银类),其购入时价税合计金额为8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春节期间为了促销欲采用几种方案:方案一:商品九折销售(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方案二: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旧货的价格定为50元,即顾客购买新货时可以少交50元。方案三:顾客购买物品满500元时赠送价值50元/件的小商品1件,满1000元时赠送价值50元/件的小商品2件,以此类推。该小商品购入时价税合计为30元/件。(将销售的商品和赠送的物品按明细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并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注:不考虑其他税费,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北京百大百货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利用促销方式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其销售利润率为20%,现销售1000元商品(非金银类),其购入时价税合计金额为8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春节期间为了促销欲采用几种方案:方案一:商品九折销售(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方案二: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旧货的价格定为50元,即顾客购买新货时可以少交50元。方案三:顾客购买物品满500元时赠送价值50元/件的小商品1件,满1000元时赠送价值50元/件的小商品2件,以此类推。该小商品购入时价税合计为30元/件。(将销售的商品和赠送的物品按明细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并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注:不考虑其他税费,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北京百大百货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利用促销方式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其销售利润率为20%,现销售1000元商品(非金银类),其购入时价税合计金额为800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春节期间为了促销欲采用几种方案:方案一:商品九折销售(将折扣额和销售额开在同一张发票上)。方案二: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旧货的价格定为50元,即顾客购买新货时可以少交50元。方案三:顾客购买物品满500元时赠送价值50元/件的小商品1件,满1000元时赠送价值50元/件的小商品2件,以此类推。该小商品购入时价税合计为30元/件。(将销售的商品和赠送的物品按明细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并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注:不考虑其他税费,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
请问这个甲公司会计分录是怎样的呢
甲控制乙,乙共同控制50%丁,丙是甲的联营企业,乙和丙关联关系, 甲的合并范围就没有丁和丙 是不是
运输和安装费用要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里面吗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跨区项目工地上工人在外面餐馆吃饭的餐费,住宿费,记入工程施工一间接费,还过应付职工薪酬一褔利费不呢?我们一般都是工期在一个月左右,不会住项目上。
硬件+嵌入式软件合并一个产品销售;硬件销售额 = 硬件成本 × (1 + 10%) 这个公式是税法规定的吗?主板委外加工,收回后企业自己录程序,再自已贴标包装等,后出售。所以软件成本是录程序的这个人工+自己开发的程序,没有进项,即征即退:软件销售收入*13%-软件销售收入*3%=实际退回的税?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老师先接手,稍后给你参考答案
一般征收13%混凝土销售公司,可以委托简易征收3%的搅拌站加工混凝土并取得加工费发票吗
4S店全款买车合同已签电子发票已开车未提,想换其他颜色,电子发票可以冲红么?会有记录影响二次销售么?
老师 这里的源泉扣缴 假如题目中说的实际支付价格 我们代扣代缴的时候需要价税分离吗 实际支付的价格是含税价还是不含税呀 看图二购买方支付的价格是要分离的
23年1月1日,甲公司租入办公用建筑物,租赁期7年。每年末支付45万元。租赁内含利率为5.04%。2×23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与该租赁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5万元。 假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该交易属于税法上的经营租赁,甲公司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实际发生时一次性税前扣除,每期支付的租金允许在支付当期进行税前抵扣,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甲公司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已知:45×(P/A,5.04%,7)=260 要求:做出租赁期开始日和第一年末的账务处理。 【答案】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负债=45×(P/A,5.04%,7)=260(万元) 借:使用权资产 265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租费用 55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15 银行存款 5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65(260×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6.25[(26
汇算清缴时需要调整吗?
销售费用不需要 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