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就是这么计算的,你的理解很对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报完税,下载完税证明,这个完税证明是申报表吗?还是单独的那种证明?在电子税务局下载吗 问题二,对于8月进项之前5月已经认证了,8月又做了一遍进项,9月账务怎么处理 问题三,销项票,有一张是作废的发票,可是他们还是做了应收,和收入,还有销项税额,这个9月如何调整 问题四,供应商8月有让我们开具一张红字发票信息表,这个我报8月税是已填入红字发票信息表那里,税额已转出,但是这个红字发票我没见到,这个红字发票我方需要不?入账的时候正常是8月份怎么做?9月调整怎么做啊 问题五,8月暂估收入没有扣除税额,增值税未开票收入这里我按8月没扣除税额的收入报的(这边要求和账上数据一致),那么9月账务怎么调整啊? 上面问题比较多,麻烦老师了,能否说详细点的会计科目啊非常感谢
请问老师,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承租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商铺并转租。现在我们问出租方要发票,两方当初签的合同并未明确是否含税。请问未明确的情况下,一般惯例是否应默认含税,也就是说出租方自己承担税款,应无偿给我们开票。如果要我们承担税点的话,增值税9个点,房产税12个点,加上附加税总共17.75个点。我们承担的这些税点想要税前扣除的话,可否按下面这样换算为含税价开票,感觉又不太对,麻烦老师指教。谢谢
2022年7月1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S公司股权以60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甲公司对该资产划分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甲公司对该金融资产取得的成 本为4500万元,至出售日,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转 让合约规定,甲公司需在2年内以6000万元加年利率 8%的价格回购这些股权。 2022年12月31日,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500万元。 2023年9月30日,甲公司以6600万元的价格回购该股权。 对上述业务的做出会计处理。
销售一批产品货款100000,购货方享受1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13%,以存款代垫运杂费600 会计分录
被确认投资方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在资产负债表列入哪个项目
钱是没有转老板账户,只是帮他支付了材料款。
老师,你好!公司账户直接帮工程老板走材料款,相当于公司借款给他走材料款,这笔应交怎么做账呢?
5月2日某公司销售商品不含税货款3000元(增值税率13%),收到对方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3个月。7月2日,公司将该票据到银行申请贴现,银行规定的贴现率为8% 。 要求: (1)计算贴现款; (2)编制贴现时的会计分录; (3)企业为什么要贴现?
奢侈品的发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经查明甲材料的账存实存金额不一致是由于计量不准确造成的分录+数字
经查明甲材料的账存实存金额不一致是由于计量不准确造成的
财产清查中发现甲材料实存金额为820元,账存金额为630元分录+数字
谢谢老师。请问按惯例应是含税价这个惯例有何依据,不然对方也会说按惯例是不含税价,会引起扯皮。另外,案例中,含税价121580元,开成5个点的增值税发票就是金额115790,税额5790。虽然房产税也折算进去了,但相当于增加了出租金额,出租方要再按115790元交房产税,等于提高了房产税基数,如果又要我们承担,相当于房产税没法通过含在发票价格里承担。也就是说,只有增值税可以开在发票里扣除,房产税和附加税如何解决既承担税款又能税前扣除呢?麻烦老师
刚才案例中,增值税是按简易计税5个点计算的,刚才打错了
合同没有明确含税金额或不含税金额 以含税金额为准。
这是生活中的现实,比如我们到超市买东西,付款时是支付了销项税额的。这是交易习惯。
好的我明白了。谢谢老师。还有后面那个问题,如果按包税我们承担包括房产税在内的所有税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也只能是体现增值税,我们多承担的房产税部分引起的价格的增加,出租方还要再交房产税,这就成了一个循环,我们没法扣除,这个如何解决
开票金额适当增加一点,协商一致就可以了(没有绝对准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