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看的是这个2019,1-2019,12月这么看,要是不是新企业话, 8.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按照“以年度为期计算”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再调整。下一个自然年度,再按照上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如:在2020年、2021年,是否继续适用,应分别根据其2019年、2020年销售额确定。 【提醒】这里的年度是指会计年度,而不是连续12个月的概念。
我们企业享受技术服务,增值税加计抵减10%政策。技术服务业务占全部销售额的50%才可以享受加计抵减。7月发生了一笔销售货物的业务,导致2020技术服务的占比是42%,请问7月报税还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技术服务和全部销售额的占比,是按去年的计算,还是按今年的。不太懂这个占比的销售额是怎么计算。
老师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们这儿一户纳税人是2018年成立的,但是一直到2019年11月才有了销售收入,19年11月12月和2020年1月的收入占比大于50%,这个纳税人19年能享受加计抵减吗?20年呢?
老师 加计抵减政策中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这个占比是用前12个月的收入来计算吗? 比如2021年报12月增值税的时候,这个占比是看企业 2019年11月到2020年11月的收入来计算吗?
老师好 咨询下 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行业的企业,就是取得四个服务行业的销售额占其总体销售额(服务销售额 其他销售额【如销售货物的销售额等】)的比例超过50%,才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 这个50%的占比是指全年收入占比,还是按月收入的占比? 比如2020年1月成立的,是按照2020年全年的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全年收入合计数来算吗? 那如果2020年7月成立的呢,是按照2020年7-12月(6个月)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12月(6个月)总收入合计数来算吗?还是按照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合计占2020年7-2021年6月(跨年的全年)总收入合计数来算? 麻烦老师解答下
老师,你好,2018年11月成立的企业,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可以算2021年全年吗?如果21年全年四项服务收入占比 超过全年收入50%,是不是就满足加计抵减政策呢‘’
我上个月交租赁合同印花税,这个月房屋租赁发票冲红了,下个月重给我开发票时我是不是就不用再交印花税了?
假如有两个厂房税源采集时原值增反了,己有两年,会有影响吗?
9月30日对公有几笔大额支出,没拿到发票先不做账,这个月拿到发票做账时,填写报销单的日期哪天的最合理
老师,结转成本,库存可能是负数吗?
老师,借法人的钱和借法人朋友的钱,需要缴税吗?
老师你好 工资申报这是啥情况
老师您好,请问下企业所得税应付职工薪酬包含福利费吗?与个人所得税系统的工资有什么区别?
我公司上个月支付房费并收到对方开具的房屋租赁普通发票,当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但是这个月对方把这张发票冲红了,我怎么做分录呢?
中级职称考试会计分录金额后边带单位了,题目要求万元,我在金额后也加上万元了这样扣分吗?
公司对公支出需要填报销单吗?
如果2019年达到标准,但是20年,没有达到50%,也可以享受吗?
可以,这个是可以的,不过就是21年不能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