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题中,最后一期履行期为2011年7月10日,则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此日开始计算。

老师好!我公司于7月做了一笔业务,是一项工程,对方预付工程款时,要求我们开具了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款约7万元,到了8月工程已经交付,但是对方不验收,并以工程晚交了五天为理由,拒绝付款,并退还7月开具的发票,现在我收到了这张发票,是直接在系统里开具红字发票吗?还是要填写什么信息表?那这个已经缴纳的7万的税款能让税务退还给我司吗?具体如何操作?
老师,这第二次对方已经拒绝收货了呀,为什么诉讼时效的起算期间还不开始?
2016年3月,付某成立A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同年5月,A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企业应于同年8月底之前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甲公司,A企业已收到设备,但A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17年2月,A企业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而解散。2018年5月,甲公司起诉付某,要求付某清偿10万元货款。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因A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无权要求A企业及付某清偿债务 B.甲公司可以要求付某承担10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付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付某偿还债务的期限不得晚于2021年2月 E.如果甲公司直至2022年3月才要求付某偿还该款项,此时付某的责任消灭 正确答案 : A,C,D 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答疑中2位老师对诉讼时效时间介绍不一样,一个从2016年开始,一个从2017年开始,到底哪个时间起算?
1、2019年3月1日,李元芳问狄仁杰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李元芳将于同年6月1日前归还,但到2020年1月1日李元芳仍未还钱,于是狄仁杰于1月8日催要欠款,李元芳表示两个月后绝对归还欠款。4月15日,狄仁杰再次到李元芳家催要欠款,但已人去楼空。2022年9月1日,狄仁杰决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于是当天准备乘坐地铁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竟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提起诉讼,没想到前一班地铁竟然发生爆炸,导致唯一一条通往法院的道路毁损,无法通行,直到9月5日,道路才重新接通。于是狄仁杰在9月10日去法院提起诉讼。9月30日,李元芳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表示,借款时间已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有效期,该借款无需归还。问:(1)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的各个节点应该如何认定?(2)李元芳拒绝还款的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2、某罐头厂委托李某采购鲜桃五千斤,李某在采购过程中认为批发商的货品质优价廉便与其签订了订购一万斤的合同。李某回厂后向厂子汇报了合同内容,厂领导考虑到如今市场对桃罐头的需求量猛增,可以增产一些便未予拒绝。三日后,批发商如约供货到位,而市场的需求量却出现了骤减。于是罐头厂以
诉讼时效的起算,这里指的是普通还是最长诉讼时效? 答:诉讼时效的起算,这里指的是普通诉讼时效。通常,我们在讨论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是指的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的。而最长诉讼时效,则是一个法定的上限,它规定了权利受到侵害后,权利人能够在多长的期限内寻求法律的保护。 问题:那附有条件或期限的,为什么是从条件/期限达成时开始计算呢?条件达成时,民事法律行为只是生效了而已,还没有到偿还的时候呀。这里的附有条件或期限是什么意思呢?
公司卖给个人和公司的鸡蛋,怎么写会计分录
老师下午好,我想请问下公司财务报表的库存很大,老师想让我们清掉,我看我们财务总监想了个办法当过期处理掉了一批库存让质检出了个假的报告证明这批货是过期的,直接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就处理掉了,他这样行吗,这样进项税,税务不要求转出吗?
银行收到了个人转款过来怎么做会计分录
老板个人买的车子需要过户给公司还是需要重新购买新车子?哪个好些
老师,未分配利润期末减期初是不是等于利润表中净利润本年累计
管理会计初级【成本管理】的第五章中涉及期初在产品数量+本月投入数量(或上一步骤转入数量)=已完工转下一步骤数量(或最后步骤完工产成品数量)+期末在产品数量: [上一步骤转入数量]不就是等于[期初在产品数量]吗?期初在产品数量不就是上一步骤未完工产品转入本步骤吗?
老师,像有数控机床这种企业的成本怎么核算?
老师你好,请问企业没生产,已停产但有未分配利润。就老板一个有参保,这个工资可以继续发吗?
老师,供应商给我们销售折扣,让我们按照税收编码分类,在产品型号上做红字信息表 ,我们产品型号比较多,会计是在库存多的型号上做红冲对吗?这样型号的成本降低,销售利润变大,我们应该在经常销售的型号上做红冲,还是在不是经常销售的型号上红冲?因为供应商没有规定在具体在什么型号上红冲
1781.3怎么算出来的税呢
这一条我也知道,不过这里不是对方已经拒绝收货了吗?题意是拒绝收货无效吗老师,接下来的第三次货还是要接着送货的是吗
拒绝收货不影响诉讼时效期间的,只看当初定的最后一次交货时间
我的意思是对方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收货无效是吗,第三次送货也还是要接着送货吗?
要说无效也可以这么理解,第三次不管送不送,都不影响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你判断的时候不用考虑对方收不收货,这是干扰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