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划拨方式不是真正取得了使用权。
甲房地产开发商(以下简称甲公司)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2020年1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准备开发建造商品房住宅小区对外销售;(2)2020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不准备开发建造商品房和经营出租,准备持有待增值后转让。下列有关甲公司2020年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初始计量,表述正确的有(ABD)。 A.1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记入“开发成本”科目 B.1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认为存货 C.2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 D.2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认为存货 请问这道题D选项为什么是正确的 ?2月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为什么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老师:关于契税有个问题“以无偿划拨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和“以无偿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啥区别,为啥一个要交契税,一个不交?
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具体金额按照土地、房屋的不同情况而定: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老师,第3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是不是不包括在第3条里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2.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3.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提示】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规定核定。 4.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老师,第3条“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是不是不包括在第3条里
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性质的,承受方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为啥要加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
个体工商户能办劳务吗?就是建筑劳务分包,开劳务发票这种的,可以的话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老师,是不是现在报税的界面,全国都改版了?
单选题为啥选第一个,解释下吧
个体户在哪里报税,除了经营所得在个税客户端。
老师,提交季度申报表提示 低风险 :收入 成本为0,利润总额为负数。(这是一家施工企业本年没有项目,但是计提工资了)出现这种情况 还用更改报表吗?
老师,我们是小景区服务行业,每个月除了场地租赁费,装修摊销折旧的、人工工资算大头有二十多万加社保有三十万了,公司刚运营,要是入主营成本,没什么收入的情况,成本过高于收入,就填不了表,只能入费用类,是吗
个体工商户几个人合伙,有一个股东投资30万,退股35000,我怎么做账,这个股东未退回的投资入营业外收入吗
老师你好,请问一般纳税人是小微企业的时候,享受六税两费减半政策,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半的收入要做营业外支出吗
上个月多计提了折旧,这个月怎么改。
这道题答案是D,应选C吧,
少写了字,两个都是划拨
您看一下
你好,一个是取得,另一个是承受,承受表明还没有取得。
还有这个
没取得就不缴,可答案是要交
你好,老师是这么理解,划拨的都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正常都是不用缴纳契税的,这里的承受可以就是指承受的契税吧。同学只能这样记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