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比如你这个月的进项是100加计,扣除金额就是100乘以15%。
老师,疫情期间,国家有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这句话中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是什么意思?可否举个例子吗?
我想咨询照片中的例题答案是按照百分之十加计扣除的,可是图二说相关制度是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啊?
2.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1日,生活性服务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行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老师这个政策,加计扣除怎么加计呢?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那么加计抵减10%应该怎么做分录呢,我们是小企业会计准则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多少抵减应纳税额 A、15% B、10% C、5% D、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