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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办法中有出票人个收款人不一样的相关规定吗

2021-10-05 08: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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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5 08:14

学员你好,发票管理办法里没有这么明确,但国税发(1995)192号里有这么一条:(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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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发票管理办法里没有这么明确,但国税发(1995)192号里有这么一条:(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2021-10-05
你好,没有这个相关规定的
2021-04-01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对拒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权利遭受侵害的一方当事人可向税务部门投诉,由税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处理。同时发票管理办法也规定,对拒不开票的义务人,税务管理机关可责令开票义务人限期改正,没收其非法所得,可并处罚款
2023-06-09
税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均没有明确规定三者不能为同一个人。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1、一般来说,财务岗位职责应予合理分工,以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  2、如题所述,开具发票在填开时,票面所示的开票人与收款人可以同为一人,或复核与收款也可以同为一人,但开票人与复核人则不能同为一人;  3、请对相应职责予以合理分工,不致产生财税风险隐患。
2020-12-23
发票管理中没有的,但是内控制度复核人和开票人不能是一个。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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