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把税差给补对方
您好,老师!目前单位从采购方开来一张发票提请付款,这个发票是本月开具的。可是采购对应的合同是19年底签的,而且采购合同上写的软件服务期却是18年6月到19年9月底。也就是这个当月开具的发票对应的服务是18年到19年的服务。涉及金额很大,这种情况财务该如何处理,目前这个问题很棘手。上面领导意思钱肯定得付!可是我作为财务应该给出什么意见 能让付钱的情况下还不影响18 19年的损益。因为按照我的理解,这个可能需要改之前年度的损益。可是有些人说发票是今年开的 ,就算今年的成本。 (我们单位承接的这个服务是政府的,然后分包给别人一部分,之前都是先交付才签合同,政府跟我们签的合同是19年底,所以我们跟分包商也只能签19年底。但是活是18年干的)
老师,想咨询一下印花税的计提方法和依据,去年9月成立的公司,属于建筑安装服务类,因为有一些安装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是合同没有金额,以最后的结算单金额给我们结算),但是平时我们给对方开出过一部分发票,至今从未计提过印花税,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否需要计提印花税,如果计提的话,是以发票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吗
老师老!我想咨询下建筑行业,18年签订的项目合同上标注的建筑服务税率是11%,但19年4月以后税率是9%,实际开票都是在19年4月以后开给甲方的,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处理?谢谢
老师们,我们是建筑装饰企业,今年3月成立,小规模,今年9月承包了200万的小项目,9-10月甲方已先后拨款90万,现在我核算是按照建筑工程行业的特殊性按完工进度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合同我也看过,没有具体说明开票日期,现在计划是给甲方开票,我们依据的是实际发生成本与预计总成本推算出完工进度,进而给甲方开发票,我是想按照月度15万以下,季度45万以下这样开票分5个季度,那么我这样会不会与我结算完工百分比那种收入确认方法冲突?
老师新年好!我去年3月时用公账付给项目上房东的房租有27000,也有签租赁合同,但是当地开票的税率太高,个税按20%后来房东没开发票给我们,今年1月又把这笔钱退到了我们公账上,我们给了现金他,那笔会计分录要怎么处理呢,当时以后会有发票直接做了(借:工程施工-间接费用-房租;贷:银行存款)现在钱退回来了应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老师,先计提了一笔劳务费,但是按月进行支付,回来发票是专票,现在转为一般纳税人了,账务怎么处理
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料,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而且后期我们也会给对方开票,只开一张会展活动费。问题一,赞助2万的手机、平板未有发票,需不需要入账体现吗?问题二,麻烦详细的会计分录指导一下,谢谢老师
借:银行存款 648 投资收益 12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600 ——公允价值变动 60(1分)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5 贷:所得税费用 15老师,递延所得税在资产外置后要清零吗?
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料,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像这种情况麻烦老师详细的会计分录指导一下,谢谢老师
2×24年应纳税所得额=1 500-60=1 440(万元)(1分)2×24年当期应交所得税=1 440×25%=360(万元)(1分)2×24年递延所得税负债=60×25%=15(万元)(1分)2×24年所得税费用=360+15=375(万元)(1分)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老师,这个所得税费用还包括递延所得税负债吗?
动车票有注明信息不能用来计算抵扣,只能换取发票后才可以吗
老师,我们供应商开一张发票,抬头是公司的,收款人是个人的,因为他是个体户,没有用公司名称去开户,这样可以付款吗?还是需要重新开一张个人的抬头
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料,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而且后期我们也会给对方开票,只开一张会展活动费。问题一,赞助2万的手机、平板未有发票,需不需要入账体现吗?入账的话怎么做会计分录?问题二,麻烦详细的会计分录指导一下,谢谢老师
你好老师,我是人力资源公司的,我的甲方这个月要求代发的一部分保安人员的工资,让转到一个他们合作的保安公司账户里,让他们代发,不用给他们服务费,只有这一个月是这样做。这个情况的话,需要和那个保安公司签合同吗?这种做法有没有隐患
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料,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而且后期我们也会给对方开票,只开一张会展活动费。问题一,赞助2万的手机、平板未有发票,需不需要入账体现吗?入账的话怎么做会计分录?以什么为准作为原始凭证?问题二,会计分录:收到物料电动车的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5贷:银行4应交税费-个税1万。次月代缴个税→借:应交税费-个税你1万贷:银行1万。这样做是不是没法体现电动车给中奖人员,麻烦老师再针对第一、二个问题一一答复,谢谢老师一详细答复一下。谢谢
只能补税差?合同造价不变?
你这个不就是因为税率调整导致对方抵扣少了吗?
您这样问,我懂了,谢谢
不客气,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