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的完全可以的,没问题。
例如我3月份暂估了固定资产,做的分录是借:固定资产28200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28200,到9月份我才收到发票,还能把9月份的发票贴到3月份的账簿上吗?这样子合理的吗?税法上没有这个规定吧?如果不可以这样子把发票贴单三月份,那么九月份收到发票该如何做账呢?
我公司3月份购买了一台电脑,3月也收到电脑但是没有收到发票,就暂估做账时,借:固定资产28200,贷:应付账款~暂估28200,等到九月份我收到发票时就这样子分录可以吗?借:应付账款~暂估28200,贷:其他应付账款~法人28200。这样子做可以吗?反正暂估的也跟收到发票上的金额是一致的。9月可以这样子做分录吗?
老师,我货已收到,但未收到发票,然后入库的分录是否可以这样: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然后等收到发票时就直接是:借: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暂估(红字) 应付账款-A公司。我的主要意思是说如果我暂估入库时的原材料价格与收到发票的金额是一样的。那我有没有必要说等收到发票先红冲之前暂估入库。然后再按正常的业务重新做一次?
老师,就是我们购买物资入库了,没开发票的,我这边做账做应付账款-暂估入账。下月收到发票,因为金额是一样的,可以直接做借:应付账款-暂估入账 贷:应付账款。不做冲红再入账这样做,我们领导说可以这样做,但我觉得不可以,所以问哈老师
我们公司今年7️进项票没到,就暂时进行了成本暂估:eg借:主营业务成本-暂估成本110w,贷:应付账款-暂估110万。后来发票分两三个月进来的,就陆续根据到账发票 先冲红对应金额暂估 重新做一笔结转成本的分录了(借:主营业务成本-暂估成本 -80w,贷:应付账款-暂估 -80w)这样对吗?最终11月份发票到齐了 但是剩余暂估30,实际只到10了,是不是也正常 先冲红30w的暂估,再做个10w的正常成本结转?
但是为什么有人跟我说9月份收到发票时要把原来暂估的分录冲红呢?他们说暂估的分录必须冲红,在重新按照发票来入账呢?他们告诉我说9月收到发票时应该做借:应付账款~暂估28200,贷:固定资产28200,这个是冲红分录,再做正确分录借:固定资产28200,贷:其他应付账款~法人28200,请问一下老师我怎么做才对呢?
金额相等,就没必要冲红哈。
那么老师您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收到发票时金额不一致才冲红,一致就可以不用冲红了是吗?
是的哈,没必要冲红。但是你要计算增值税进项
但是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用进项税的
哦,那就按前边说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