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做的完全可以的,没问题。
例如我3月份暂估了固定资产,做的分录是借:固定资产28200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28200,到9月份我才收到发票,还能把9月份的发票贴到3月份的账簿上吗?这样子合理的吗?税法上没有这个规定吧?如果不可以这样子把发票贴单三月份,那么九月份收到发票该如何做账呢?
我公司3月份购买了一台电脑,3月也收到电脑但是没有收到发票,就暂估做账时,借:固定资产28200,贷:应付账款~暂估28200,等到九月份我收到发票时就这样子分录可以吗?借:应付账款~暂估28200,贷:其他应付账款~法人28200。这样子做可以吗?反正暂估的也跟收到发票上的金额是一致的。9月可以这样子做分录吗?
金蝶星辰软件,1月购买了一批办公桌6万,2月送过上门并安装达到使用状态,发票到5月还不开过来不知道为什么,我2月在固定资产新增了一张卡片,按合同价暂估了。这个暂估固定资产在系统怎么做?固定资产系统是绑定了卡片的,我收到发票又怎么做?我借固定资产,贷应付账款暂估吗?还是直接固定资产暂估,贷应付账款?收到发票后再借固定资产,贷固定资产暂估?我的卡片一直绑定的暂估分录?
我们是做车棚的公司,当月有收入,当月收到材料发票,这些发票都用来冲以前的生产本直接材料暂估。当月就没有生产成本直接材料也一直没有库存材料可以吗?当时暂估的分录是借工程施工-直接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
老师,我们生产型企业,关于采购材料有这个问题:现在是7月份,7月份材料入库,但是我们和供应商对账都是8月份,对账完成才会开票。有老师告诉我7月份材料入库,即使没有发票也要暂估入账,这样才会跟仓库入账一致,做到账实相符。但是有个疑问,就拿现在7月份来说,7月份我按照仓库收货来暂估入账,到了8月份,发票到了,我冲红7月份暂估,按照收到的发票借材料 进项税额 贷应付,然后我8月份依然会有供应商给我送货,我依然是没有发票,是按照暂估的来做,借材料 贷应付-暂估。这样子其实从8月来看,岂不是就两次原材料了???
进口泰国乳制品产品需要交多少关税呀增值税又是多少
[例2-89]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本年7月,甲公司在财产清查中发现本年5月购买的A材料盘亏200千克,实际成本60:000元,购买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60000元,增值税税额7800元,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购买当期认证通过,且进项税额已经从购买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经过调查,该材料的丢失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总公司的货发给分公司,分公司销售,入分公司的账,分公司和总公司各自申报增值税,请问如何作账
我想问下合伙账目怎么算
仁信房地产公司为安置H座的动迁居民,使用A座作为周转房,H座完工后,A座周转房安置居民搬出,公司准备销售A座,发生维修费368000元,已通过银行支付,会计处理为()。A.借:开发成本——H座368000B.借:开发成本——A座368000C.借:管理费用368000D.借:销售费用368000E.贷:银行存款368000
某大酒店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上月末厨房清查尚有存货3800元,已做假退料处理,本月初的会计处理为()。A.借:主营业务成本-3800B.借:主营业务成本3800C.贷:原材料3800D.贷:原材料-3800
某旅行社系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某月份发生住宿费、餐饮费等业务成本636000元(含税),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会计处理为()。A.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0B.借:主营业务成本636000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36000D.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6000E.贷:银行存款636000
南渡江商贸有限公司系综合零售企业,采用售价核算法,7月15日购进服装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示货物价款566500元、增值税率13%,运费发票显示价税合计10900、增值税率9%,采购费用记入当期损益,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商品尚未收到。会计处理为()。A.借:在途物资566500B.借:在途物资576500C.借:销售费用10000D.借:销售费用10900E.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3645F.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4545G.贷:银行存款651045
南渡江商贸有限公司系综合零售企业,采用售价核算法,7月1日服装组销售额为56500元,该批商品采购成本为29000元,增值税率为13%,全部为现金收款并存入银行。会计处理为()。A.借:银行存款56500B.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C.贷:主营业务收入56500D.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E.借:主营业务成本56500F.借:主营业务成本29000G.贷:库存商品29000H.贷:库存商品56500
南渡江商贸有限公司系综合零售企业,采用售价核算法,7月1日服装组销售额为56500元,该批商品采购成本为29000元,增值税率为13%,全部为现金收款并存入银行。会计处理为()。A.借:银行存款56500B.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C.贷:主营业务收入56500D.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E.借:主营业务成本56500F.借:主营业务成本29000G.贷:库存商品29000H.贷:库存商品56500
但是为什么有人跟我说9月份收到发票时要把原来暂估的分录冲红呢?他们说暂估的分录必须冲红,在重新按照发票来入账呢?他们告诉我说9月收到发票时应该做借:应付账款~暂估28200,贷:固定资产28200,这个是冲红分录,再做正确分录借:固定资产28200,贷:其他应付账款~法人28200,请问一下老师我怎么做才对呢?
金额相等,就没必要冲红哈。
那么老师您的意思也就是说,如果收到发票时金额不一致才冲红,一致就可以不用冲红了是吗?
是的哈,没必要冲红。但是你要计算增值税进项
但是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用进项税的
哦,那就按前边说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