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 是的。 研发费用 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按75%不了的; 需要备案的
老师您好,我是建筑工程公司,接了私人业主别墅花园扩建工程来做,现在对方打算挂靠他名下的企业对公付款给我们公司,要求按对方公司抬头开发票。 因为这样,所以当时合同定的地址是对方公司地址,这个建筑服务实际发生地址是另一个。所以我按合同上的信息在发票备注栏备注项目地址时备注了合同上的地址。 请问这个问题大吗?可以可以这样开票不
请问老师,我们工地有很多个人的包工头,我们给了工程款,但是他们没有办法提供发票给我们,然后就有一家A公司,自由职业者包工头和A公司签合同,去管理他们。然后我们把钱打给这个A公司,A公司再把钱打给包工头们,然后他们就开具的6%的发票给我公司。开具的税收编码都是企业管理服务。例如:开具的发票如:*企业管理服务*劳务外包服务费、*企业管理服务*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这一类发票应该计入哪个科目呢?
您好,公司是建筑装修公司,我们工地有很多个人的包工头,我们给了工程款,但是他们没有办法提供发票给我们,然后就有一家A公司,自由职业者包工头和A公司签合同,去管理他们。然后我们把钱打给这个A公司,A公司再把钱打给包工头们,然后他们就开具的6%的发票给我公司。开具的税收编码都是企业管理服务。开具的发票如:*企业管理服务*劳务外包服务费、*企业管理服务*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服务*保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这几个发票入账应该计管理费用-服务费,还是主营业务成本呢?
我公司是高新企业,为某公司提供一个项目服务,开的信息技术服务的发票,我计入借应收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了,然后我公司又从另一个公司买了这项服务,另一个公司也开给我们信息技术服务的发票了,老板的意思是计入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申请补贴,这样能行吗?那其他业务收入不就没成本了吗?应该如何处理?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建筑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工程收入,另外其他业务收入是帮其他企业开发软件,我们是高新企业。近期同其他公司签了一个开发合同,500多万。我们开6个点专票给对方。我想请问下,我们开发所产生的费用是不是可以加计扣除100%。还是75%。另外合同是否需要去科技局备案呢
我没有代账公司,有会计证,这样我给其他公司报税可以吗
关于财管计算内含收益率,内插法计算,为什么有时候是12%-10%,有时候又是6%-8%
在建帐套,全屋定制是属于哪个行业?
今日开始记账,想在快账上做账,我们是做全屋定制的,今天收到客户定金26500,总价是46500,要怎么记账
分摊减值后资产账面价值大于等于可收回金额的意义在哪里?能举例吗?
老师好,急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协会财务制度(实用版)
老师:台球馆多收客户钱,退还20元,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做
老师公司要注销固定资产得怎么处置
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不需要考虑资产单位评估增值吗
老师你好,有一个问题请教一下,公账户有余额,但从财务报表数据来看利润是亏损状态,应付还欠着股东的钱,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处理
我们去哪里备案呢
另外对方公司委托我们开发,他们是否可以加计75%呢,有行业限制吗
你好; 科技局那边你要咨询下当地要求 看附件的资料 。这个是一个地方那边要求 ; ;税务局这边是留存资料备查即可 :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中第20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主要留存备查资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委托研发需要留存上述第3项资料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具体建议跟主管税局沟通确认。
我是开发公司,又是高新企业,我们形成开发费用是加计75%吗。还是175呢?原件是帮其他公司开发的
你好; 你们受托帮人家开发的话。 那么你就不能加计扣除了 。 委托方那边会加计扣除80%比例的
合同没约定谁加计扣除的哦,我还给对方开了6个点专票呢?
是我们开发公司去备案,还是受托方公司备案呢
你好; 你开票出去是 你们收了服务费 产生了增值税的缴纳 ; 你们2015.119财税文件里面说了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也是就是说,我们帮其他人开发的,我们不能加计扣除。受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扣除限制什么行业不可以扣除呢
你好; 是的。 上面规定就是 受托方按比例80扣除。 这个没有说行业的
好的。这样我们委托方就算是高新企业也不可以加计扣除了
你好; 是的。 也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