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赶紧联系一下他们吧,这个不是银行的问题,可能压根就没有打钱

因为公司要交保险所以想把合作医疗退了,12月7号申请的合作医疗退款,到现在还没到账是什么原因呢
老师好,请问,我单位1月的时候帮员工办理了退休,该员工2月退休,2月应该交医保的,但是医保局的手续只交到了1月,就是,员工要交300个月的医保才能退休,但是工作缴费只交了133个月,实际上应该交134个月,但是最后一个月社保局没扣钱了,然后员工一次性补足剩下的167个月的医保费,然后因为单位部分最后一个月没扣到,现在我们要把最后一个月没有给员工交的单位部分社保费发给员工,应该怎么做分录,用什么原始凭证
问个实际问题,那种没办法开票的账怎么处理老师,就是A公司转一笔5万款项到B公司,然后由B公司帮忙陪标转5万元投标保证金到C公司投标,现在C公司退还保证金到B公司账户上,C公司财务退还保证金时备注成工程款,这样备注有什么影响吗?现在A公司想找B公司退还5万元保证金,但B公司说因为备注是工程款(B公司不用提供发票给C公司),所以要A公司开具发票给B公司,B公司才肯退还这5万元。请问这合理吗,A公司应该也不需要开具发票给B公司吧,原路退还给A公司就可平账吧
亲想请教一下你:现在我们挂靠的项目有个挂靠人之前让我们公司代付了一笔保证金给到甲方30万(他并没有拿钱,是让公司出的钱,现在他在公司账上还有50万,公司扣除这个代付的30万后,还差他20万未结),现在他想甲方直接把这个钱以房子的形式抵给他(因为对方还欠他一些钱,加上我们这个30万,合计有200万吧)这样操作可形吗?我的意见是内账是可以理解,站在外站的角度的话,这个账平不了是吧,因为这个账是没有从直接从甲方退回到我们公司,我们的账平不了,所以这部分我们采取的方式是收取挂靠人的企业所得税30万*0.25=7.5万,(因为正常模式是甲方退回30万给到我们,他们再来找我们办手续是需要拿30万发票才能打款给他的)这样操作相当于我们损失了30万的成本发票,所以要收挂靠人的7.5万税,2.这个账外账还是平不了是吧?
去年12月份为止,其他应收款公积金贷方科目有5880余额,我这今天核对了下以往个税申报表,发现公司8月-11月为止公积金账户未健全,没有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所以这些需要退回给私人账户的,具体如何操作?是直接退现金给每人,还是把因退的金额放在薪资表里作为其他收入,然后缴纳个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