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以工资发放,这个没问题,在实际工作当中这个是。

 
                                     
                                     
                                     
                                     
                                    老师,我们是事业单位,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然后单位部分要体现在工资表里面,单位付的部分的那一栏要叫什么,然后在应发工资后再多出一栏减掉单位缴纳社保部分(这一栏又要叫什么)
因为与其他单位合作关系,单位员工因为需要,必须在两家单位发工资。对方单位缴纳社保。那员工在我们单位发的部分能否算工资发放
老师,我们单位的主办单位有一部分员工的工资跟社保是我们单位转给他们,他们通过税务系统上交社保费用。但是他们给我们反馈回来的社保单是他们的单位名,能入我们的账吗?如果不能的话,出资单位需要给我们开什么发票?
单位某员工7月10日正式退休,单位跟她缴纳的本月的社保、医保,但7月该员工只有前几天的基本工资无绩效,因此几天的基本工资不足以缴纳其本月医保社保费的个人部分,又因单位已向社保、医保局代缴了其个人部分,存在该员工需向单位补缴200元,现需制作工资发放表,请问此笔业务能否进入工资汇总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能否出现负数?
本单位工作签的劳动合同,给缴纳社保,同时又在其他单位兼职,这种情况兼职单位需要怎么签什么合同?怎么发放工资?
在实际工作当中,这个是常见的。
那我需要注意什么呢?比如签订合同时,员工考勤当面,怎么和劳务费区分呢
没有,你这边发工资的时候代扣个人所得税,按照正常的流程走就行了,只是你这边不负担社保。然后呢,那个员工自己写一个说明,就是说在其他地方有社保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