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个体户,小规模申报生产经营所得,提示填主表、扣除信息转置《个人所得税减免报告表》,核定征收的,填写收入之后,提交申报又提示未享受减免,让修改。请问我应该在哪修改?

2022-02-13 21:5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2-13 22:02

你好,点那个经营者进入填写界面

头像
快账用户4726 追问 2022-02-13 22:32

老师。你说是点击信息采集那一行的经营者吗?就可以修改?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2-13 22:40

就是你身边填写收入费用的主界面,点一下那个名字会弹出来填写优惠政策的页面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点那个经营者进入填写界面
2022-02-13
你好,预交,你没有享受减免税额,你不填写, 不是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要必须填写。
2022-02-13
你好,你退出重进看一下 根据政策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预缴纳税申报”界面,双击下方投资者明细信息进入“预缴申报编辑”界面,点击“减免税额”右侧“小红笔”图标进入到附表界面,“减免事项”、“减免性质”分别选择“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系统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额”(若还有其他的减免,也需据实填写)。
2022-04-10
您好 您参照这个路径看看是否可以 【预缴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投资人【姓名】 打开【预缴申报编辑界面】,第8行次“投资者减除费用”系统自动进行填报。向下滑动滑块,点击23行次“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后方的按钮。 在减免扣除明细表当中,选择减免事项“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选择减免性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动带出减免税额,确认无误后继续点击【确定】。
2024-04-13
同学你好 意思是你不能享受
2022-11-07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