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一)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三)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二、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时“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三、关于申报表的修订 修订《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增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优惠申报有关数据项目,相应修改有关填表说明(具体见附件)。 四、关于“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办理方式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五、关于纳税人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处理方式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六、其他 (一)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二)2021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按照本公告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执行。 (三)2024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四)本公告修订的表单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减征比例的规定公布当日正式启用。各地启用本公告修订的表单后,不再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9号)中的《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中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表6(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特此公告。

请问老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属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的减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获得减免么?
请问老师,我公司去年因资产超过五千万不属于小微企业。但是今年资产减少了,一季度预报所得税时是满足小微企业的,那么现在我申报四月份的增值税及附加时,六税两费我能享受小微企业减半不呢?谢谢
一般纳税人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需要填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嘛??还是只填附表一二五和主表就可以了
老师我们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也是一般纳税人。是卖图书的,我选择申报增值税时,他让我勾选是否享受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我怎么选择呢?然后主题让我选择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请问,我公司属于小微型企业,也是一般纳税人,公司符合附加税减免政策,当时勾选有误没有享受到,那么这次减免部分退税的话,会影响到高端人才个人所得锐税政策吗?两者会有关联吗?
公司餐厅自主经营。然后集团年初预算按每人每天22元,一个月补助22天计算。现在要问公司给餐厅补助,我们自主经营是不是就不存在这种情况?那是不是也意味着我们的食材采购和厨师的劳务费这部分就算我们餐厅的费用,集团要求统计这个餐厅补助部分是不是就是我们实际发生的的金额相比较?来看这个补助金额是否超额?
老师,供应商给我们的货,我们卖给客户,客户要求开票和供应商给我们的开票名称不一样,比如供应商开给我们头尾版/卷,客户要求开废钢,能开废钢吗
两股东合作的公司,注册半年 :当中一股东装修加费用出资345万,收入147万,款在股东手上,公户无余额,产品库存等资产余计92.8万。请问这位股东投资了多少钱?亏了多少钱
老师。我想问一下就是公司买进一个小设备2000元,然后没用卖出去1500越南。这个买进卖出怎么写分录,
老师,请问下老板给别人担保,然后人跑了,人家就从老板的公司账上划款,这个怎么弄啊?
老师,请问有家供应商欠客户几十万发票,这家供应商刚好又在清算,以库存不足为由说开不出发票,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税务上真不可以发票吗?
老板儿子取备用金公司用,我是记库存现金还是其他应收款好呢,公司没有出纳
预提保修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还是销售费用?
开具的房租发票时间2026.05.16-2027.05.15共12个月,合同第二年租期也为2025.05.16-2027.05.15,实际为12月赠送1月,2025.05.16-2027.06.15,即13个月。按合同发票来按12个月摊销还是13个月呢。
老师,请问如果一家公司清算,但因为物品库存不足,所以欠客户的票不开了可行吗?如果开具的话需要如何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