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借:使用权资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预付账款(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预计负债(预计将发生的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现值) 2、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贷:银行存款等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 银行存款(已经收取的租赁款) 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业务不多,也可通过固定资产核算)

老师,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调整应纳税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这个怎么区分调还是不调?
在实际工作中,税会差异造成的调增调减金额,是否要录入次年的凭证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租赁新准则下,所得税如何调整?纳税调增还是纳税调减?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调增部分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还是负债?求解答谢谢
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税前净利润+纳税调增-纳税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我感觉这样不是重复计算了暂时性差异吗?纳税调增/减和它有关,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也和它有关。 下面例子应交所得税-20*25%,递延所得税费用+5
老师,企业去年用了固定资产500万以内一次性折旧政策,然后做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今年纳税调增,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吧,是要12月末前调整吗?
假如缴费比例是百分之二十,那么个人如交一百元,是不是四十元进入个人帐户
老师,我们有20家餐饮门店,都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那这个建账的话是分门店建账套好,还是合在一起建立一个账套好呢,还有就是门店收款的问题,是每个门店用一张银行卡呢,还是可以合在一起用几张银行卡就行了
公司长期做未开票收入,进项票也有,存货堆着太多,存货如何写分录,如何调账
老师,公司是7月份开始筹建的。然后股东投进将近200万。到了9月份有营业收入, 由于还没有开通银行账户收入直接打到股东的卡里,我是把打到股东卡的收入直接充减股东的期初投入。但后期公司账户开通后,股东转了15万进公户。请问这15万我怎么入账? 可以做实收资本吗?
装修公司外包活给包工头(包工包料)还需要帮包工头申报个税吗
债券的票面利率等于报价利率。债券的有效年利率也不等于折现率。感觉这个债券有效年利率没啥用?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是什么,截止到什么时候
建筑劳务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取得100元材料费专用发票,税费13元,价税合计113元,是专票,那是不是需要13元进项税转出再入成本?
债券的票面利率等于报价利率。债券的有效年利率也不等于折现率。感觉这个债券有效年利率没啥用?
会计处理已经解决了,但所得税方面怎么处理呢?
是要做纳税调整的,应该怎么做呢?
这个是没收到发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