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这张表第1列,是自动生成的,也是必须填的。第2-6列是根据是否属于差额征税来填的,属于差额征税就填写,如时不属于就不用填写。如果以前期间不该填,填写了,建议到大厅作更正申报。

老师,增值税申报表中的税费缴纳部分,帮我看下我有没理解错误的。 第30栏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是不是填的就是3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31栏本期缴纳欠缴税额:是不是填写3月缴纳之前欠缴的税额:但3月收到了2月和1月之前缴纳的前期欠缴税额的退税,那这块是不是要正常填负数;(因为现在有延缓缴纳50%的,这延缓缴纳部分是不是就是我欠缴的税额; ) 填完以后申报表的第32栏的其中期末未缴税额与账上增值税贷方余额一致,第33栏的其中:欠缴税额就是之前延缓缴纳的增值税部分,本期应补税额就是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附表三2月份申报表是抄税后自动申报的,第3列与第4列是本期发生额。到3月份申报表的时候,必须让填写3、4列本期发生额,不然不让保存,所以我填写了。这个月申报4月份的时候,发现不再提醒之前数据的问题,我就填写了第一列,本期发生额。但是我知道该表第3列与第4列不应该填的,第六列期末余额不应该有数。怎么办?因为不影响主表数据,可以不修改吗?对后期有影响吗?
老师你好,我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填写增值税报表时显示出这个提示:主表第16行第1列 + 第2列 应等于 00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一、减税项目 第1行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列,请修改。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填明细表第一行,第三季度的专票也不符合最近的优惠政策,没有可以减免的优惠代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如何填写正确报表
建筑行业,在11月份开了3个异地项目的发票给业主,其中一个项目是正常申报预缴税款; 有一个项目是在11月30日申报预缴税款了,因跨区域事项报告书搞错了,在这个月也即12月份重新办理了外管证并重新预缴所属期为11月份的税款了。前面在11月30日预缴这个项目的税款也申请了退税,且退款已回到公司了。 还有一个项目是在12月份申报预缴税款并交税了的,但所属期我选择是11月份的,因为是在11月份开的发票 最后,我刚才在填写申报11月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时,在表四第3行的第2列和第4列填写这三个项目预缴增值税合计数。提交时不通过,提示我报表28栏分次预缴税款的金额不对!我应该怎么去填写这个金额?
2019年2月开票458076.40元,次月发现已开发票有误,因此2019年3月提交了红字发票信息申请单,3月开票金额2402392.72元,纳税申报3月份时的时候, 附列表一中,税务局端口申报的开票金额是(2402392.72-458076.40),然后同时在附列表一中的未开票收入项填写了-458076.40 4月的时候, 再次发生了红字发票信息申请单,金额为861021.32元,4月开票1884902.45元,税务局纳税申报附列表一中销售收入填写的金额为(1884902.45-861021.32),同时在未开票收入项中填写金额-861021.32元。 2019年5月,实际开票1464787.07元,税务局端口申报金额1464787.07元, 申报2023年4月的数据时, 税务局后台提示“累计未开票收入值”为-1311097.72元。 我应该怎么操作 ,才能消掉这个未开票收入的值???
现在就业市场怎么样?好不好找工作?
现在的就业市场好找工作吗?
公司没有实际的生产工人,是在别的公司代加工的,但是有些材料是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核算成本?
老师您好,请问修改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才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是先修改财务报表,其次 增值税申报表,最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老师,我们在公司记账方式,比如:销售结算单已开出,客户也付款,只是月末客户没有发货情况,我们会计记账是按照实际发货出库才上账的,所以她这笔账记得是客户的预收账款,但是客户的意思是,人家只是没有发货而已,这就是客户的货,就相当于暂存我们公司。这样的情况就是月底要出对账单给客户,记账方式不一样,会有分歧,对账单没法一致。老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
老师好,股权回购的具体操作是什么?何为股权回购,涉及的税种有哪些?如何计算
公司没有业务了,账面上还有多缴纳的增值税,要怎么办?如果申请退税是不是会引起税务局查账的风险
老师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们公司总收入减去总成本减去开支,我们老板说要和总欠款加上已收的钱减去厂家的累计欠款相等是对的吗?
我们公司把电费都是付给个人,个人不提供发票。我做账也没有做电费支出,会不会有风险呢
建筑行业的税负率一般都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