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这张表第1列,是自动生成的,也是必须填的。第2-6列是根据是否属于差额征税来填的,属于差额征税就填写,如时不属于就不用填写。如果以前期间不该填,填写了,建议到大厅作更正申报。
增值税附表三2月份申报表是抄税后自动申报的,第3列与第4列是本期发生额。到3月份申报表的时候,必须让填写3、4列本期发生额,不然不让保存,所以我填写了。这个月申报4月份的时候,发现不再提醒之前数据的问题,我就填写了第一列,本期发生额。但是我知道该表第3列与第4列不应该填的,第六列期末余额不应该有数。怎么办?因为不影响主表数据,可以不修改吗?对后期有影响吗?
老师你好,我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填写增值税报表时显示出这个提示:主表第16行第1列 + 第2列 应等于 00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一、减税项目 第1行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列,请修改。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填明细表第一行,第三季度的专票也不符合最近的优惠政策,没有可以减免的优惠代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如何填写正确报表
建筑行业,在11月份开了3个异地项目的发票给业主,其中一个项目是正常申报预缴税款; 有一个项目是在11月30日申报预缴税款了,因跨区域事项报告书搞错了,在这个月也即12月份重新办理了外管证并重新预缴所属期为11月份的税款了。前面在11月30日预缴这个项目的税款也申请了退税,且退款已回到公司了。 还有一个项目是在12月份申报预缴税款并交税了的,但所属期我选择是11月份的,因为是在11月份开的发票 最后,我刚才在填写申报11月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时,在表四第3行的第2列和第4列填写这三个项目预缴增值税合计数。提交时不通过,提示我报表28栏分次预缴税款的金额不对!我应该怎么去填写这个金额?
2019年2月开票458076.40元,次月发现已开发票有误,因此2019年3月提交了红字发票信息申请单,3月开票金额2402392.72元,纳税申报3月份时的时候, 附列表一中,税务局端口申报的开票金额是(2402392.72-458076.40),然后同时在附列表一中的未开票收入项填写了-458076.40 4月的时候, 再次发生了红字发票信息申请单,金额为861021.32元,4月开票1884902.45元,税务局纳税申报附列表一中销售收入填写的金额为(1884902.45-861021.32),同时在未开票收入项中填写金额-861021.32元。 2019年5月,实际开票1464787.07元,税务局端口申报金额1464787.07元, 申报2023年4月的数据时, 税务局后台提示“累计未开票收入值”为-1311097.72元。 我应该怎么操作 ,才能消掉这个未开票收入的值???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重点:结转下期抵减!!!申报表主表28栏分次预缴税款对应附表4,根据当期预缴填“本期发生额”,根据参与抵减的金额填“本期抵减额”(带回主表),未抵减完的体现在附表4最后一列“期末余额”,主表应纳税额应≥0,<0时是存在应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金额但是报表填报不规范(错误),往往有些企业还据此发起了退税。 请问这个是什么意思呀?
你好老师,公司对公账户大量收无票收入 ,这个有风险吗
我们公司做电瓶车批发的,有乡镇小分销商20多家,他们向我们公司采购后再卖出去,采购时我们开票给他们,他们打款,现在因为有国补政策,所以他们卖出去的车必须要13%的票,小分销商开不出,由我们公司代开,钱进我的公司,定期回款给分销商,这样我们相当于开了两次票,收入虚高,我们怎么处理合适?是不是要分销商开票给我们?
老师,“应交增值税-个税”科目余额为负数,而且负的金额越累越多,光有支付出去的个税,没有贷方金额,这个会有哪些风险呢?
老师,我公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制度,现在有2021年的一个进项税需要做进项转出,今天把钱给交上了,账务怎么处理,谢谢
老师,公司售卖某种机器带有配件是免增值税,但如果配件但卖的话要交税。现在的问题是进了一批带有配件的机器,有几台机器拆开售卖了。假如该机器带有配件进货价是4万元,配件单独进货价是1万元(但我们目前没有单购配件),现在就是配套机器的配件单卖出去2套,请问该怎么处理,请问配件的成本价我怎么算?
请问下填统计局报表我们公司实际库存是有产成品的,外账数据为0,请问我填的时候是填0还是要编个数据。填0就要写理由
老师,应交增值税-个税科目余额为负数,而且负的越累越累,意思是光有支付的账,没有计提的,这个会有哪些风险呢?
老师现在的政策小微企业所得利润额计算有分阶段计算吗?
23年的年报发现有错误,怎么办
一个顾客买了3000除醛服务,同时为了这项服务购买了溶液做耗材,问题1:耗材的进账的能抵扣吗?问题2:怎么开具发票给客户? 这种问题的会计账务处理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