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该种做法不符合要求利息不能提前计提,减少了利润 正确的是当期计提金额是 借:财务费用1000 货:应付利息一一预提借 款利息1000
注册会计师对 ABC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18年资产负债表长期借款年初数为1000万元,年末数也是1000万元,注册会计师进一步检查长期借款明细账与相关凭证,查明该项借款1000万元于2017年1月1日借人,期限3年,合同借款利率为10%,用于建造固定资产,借款利息于项目投产后逐年偿还,到期还本。该工程于2017年1月1日开工,2017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年12月31日,偿还借款利息100万元,有关计提利息及偿还利息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1)2017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时: 借:在建工程 1000000 贷:长期借款 10000000 (2)2018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时: 借:在建工程 1000000 贷:长期借款1000000 (3)2018年12月31日,归还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1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要求:分析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审计调意见
1.审计人员在审计ABC公司时有以下情况:2x21年1月份,会计师发现企业短期借款明细账账面,有余额200000元,是2x20年8月1日从某商业银行借入的临时借款, 借款期为10个月,月利率为0 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检查该企业应付利息--预提 借款利息明细账时,发现从8/月份至12月份预提短期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均为: 借:财务费用 2000 货:应付利息--预提借 款利息2000 截至12月31日,已预提借款利息费用10000元。而企业除此笔借款外,并无其他短期借款。会计人员解释说, 2x20年企业把10个月的利息费用都计提完了,2x21年将不再计提此笔短期借款利!息。 【案例要求】:该种做法是否符合要求?对企业的损益有何影响?
[资料]新江公司发生有关短期借款的经济业务如下:13月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从交通银行西湖支行取得一项为期3个月的临时借款2万元,年利率为4.8%;借款利息因数额不大,于6月1日借款到期时,一并以存款还本付息2.7月1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广发银行四海支行取得一项为期半年的生产周转借款150万元,年利率5.76%,借款利息按月提取,按季支付,到期还本。(1)7月1日取得借款;(2)7月8月末提息;(3)9月末支付此借款本季应付利息;(4)10月、11月末计提借款利息;(5)12月末归还借款本金、支付本季借款利息。[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必要的会计分录。
[资料]新江公司发生有关短期借款的经济业务如下:1.3月1日,因生产经营需要,从交通银行西湖支行取得一项为期3个月的临时借款2万元,年利率为4.8%;借款利息因数额不大,于6月1日借款到期时,一并以存款还本付息2.7月1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从广发银行四海支行取得一项为期半年的生产周转借款150万元,年利率5.76%,借款利息按月提取,按季支付,到期还本。(1)7月1日取得借款;(2)7月8月末提息;(3)9月末支付此借款本季应付利息;(4)10月、11月末计提借款利息;(5)12月末归还借款本金、支付本季借款利息。[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必要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00000,贷:短期借款100000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100000*8%/12,贷:应付利息100000*8%/12偿还借款,借:短期借款100000,应付利息100000*8%/12*6,贷:银行存款100000*8%/12*6%为什么是/12,不是/32、某企业2X21年7月1日借入一笔期限为6个月的短期借款,借款本金为100000元,季度利率为8%,按季度预提利息。到期一次支付本息。·要求:编制取得借款、计提利息、偿还借款的分录。
为什么预提利息是1000元啊 具体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10个月计提了2000.其实才8-12个月5个月就是50%
为什么不是用两千除以0.5%,然后算出它短期借款是40万,然后每个月实际上就是计提了利息两千,但主要是他提前计提后面五个月的利息
可是他这个8月份到12月份每个月都是计提两千元呀
你看说法计提了10个月的呀
那对企业的损益有何具体影响呢
减少了企业利润5000 ,因为费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