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预缴部分差额纳税,分包是不可以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报验税务局

对于适用13%税率的设备材料,采用甲供材的方式在 一定程度 上增加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 假设甲供材自行采购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 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因此,公司(甲方)获取的建筑发票相关可抵扣的进项税率将由9%降至3%。对于企业是否应采取甲供材模式,或者说采取甲供材模式时甲供材应达到多大的比例企业才有利,可以通过相关增值税税负平衡点进行分析。假设工程总包含税价为100,假设在采用甲供材情形下,90%甲供材可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取得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计算,在甲供材比例达到多少时,对企业是有好处的?
老师您好!建筑总包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异地预缴或者简易计税项目)可以差额纳税。但是分包方在上述条件下可否也实行差额纳税?谢谢!
A房地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了B商业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2022年9月A公司将B项目中栋商业大楼转让给C公司,收到预收款5250万元,同月办理交房及房产产权转移手续。商业大楼可售面积占项目总可售面积的50%,项目用地的土地价款及拆迁补偿费为2000万元。A公司选择一般方式计税,当地契税税率3%。由于纳税人A公司和当地税务机关观点不一致,导致税企契税成交价格产生分歧。他们的观点如下:纳税人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销售额,税务机关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专票注明价款。税企双方谁的观点符合税法规定?你认为站在税法角度,关于契税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包括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契税税额)。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增值税契税税税差异风险应当如何识别与应对。
A房地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了B商业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2022年9月A公司将B项目中栋商业大楼转让给C公司,收到预收款5250万元,同月办理交房及房产产权转移手续。商业大楼可售面积占项目总可售面积的50%,项目用地的土地价款及拆迁补偿费为2000万元。A公司选择一般方式计税,当地契税税率3%。由于纳税人A公司和当地税务机关观点不一致,导致税企契税成交价格产生分歧。他们的观点如下:纳税人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销售额,税务机关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专票注明价款。税企双方谁的观点符合税法规定?你认为站在税法角度,关于契税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包括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契税税额)。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增值税契税税税差异风险应当如何识别与应对。
A房地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了B商业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2022年9月A公司将B项目中栋商业大楼转让给C公司,收到预收款5250万元,同月办理交房及房产产权转移手续。商业大楼可售面积占项目总可售面积的50%,项目用地的土地价款及拆迁补偿费为2000万元。A公司选择一般方式计税,当地契税税率3%。由于纳税人A公司和当地税务机关观点不一致,导致税企契税成交价格产生分歧。他们的观点如下:纳税人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销售额,税务机关认为契税成交价格=增值税专票注明价款。税企双方谁的观点符合税法规定?你认为站在税法角度,关于契税正确的观点是什么(包括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契税税额)。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增值税契税税税差异风险应当如何识别与应对。
老师,公司2016年成立的,2021年实缴的了,但是审批局打电话让我们变更章程去,说我们实缴完毕的同时也得变更昂,有这要求吗?
我们做的项目在交付的时候需要通过硬盘,硬盘是自己采买的,金额比较大,我们的账务是一次性进主营业务成本了。有两个问题,1是硬盘采购的专票进项税能否抵扣?2是硬盘一次性进成本了,后期企业所得税上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有没有相关固定资产一次性进费用的条例可以支持我们这么操作?
有一个人她9在别的公司有个税,要在我们公司交社保,这种行吗
固定资产在折旧明细表中本年折旧金额为负数,年终汇算清缴时应该怎么填写
买安踏衣服,做劳保用品,开13个点增值税,有问题吗?有什么注意的?
老师,怎么注册商标呢?需要什么资料
我们家的新供应商注册地在广东,我们公司在深圳注册,这个第一次合作这家供应商退税会不会很麻烦,会有函调么
老师,请问一下,3月份刚新办的公司,没有工人,没有业务,4月伪公司只有法定代表人一个人交了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老师您好,请问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汇算清缴时需要调整吗
老师,干冰开什么大类啊
老师,那对于简易计税部分呢?
分包再分包恐怕也不行吧?
简易的是3%全额预缴,分包方也不能抵分包
老师,专业总承包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可不可以差额纳税?
这个总包是可以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