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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200万元,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乙公司代扣代衡的消费税为3万元,电话7公司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活手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收日委托加、材料的入账成本为()万元,该委托业务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万元。

2022-07-03 13:3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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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3 14:06

你好同学 甲公司收日委托加、材料的入账成本=200%2B50%2B3=253万 可抵扣进项税=200*13%%2B50*13%=3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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