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题目中 刘某代王某招待朋友为啥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2022-08-02 12:2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8-02 12:26

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无法律上的原因,且不违返他人明示或或推定的意思

头像
快账用户2151 追问 2022-08-02 12:27

通俗点解释啊老师,看不懂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02 12:43

就是被招待人有利益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管理他人事务、有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无法律上的原因,且不违返他人明示或或推定的意思
2022-08-02
D选项“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表述应该是,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该行为所希望达到的法律效果,而不是实施行为的动机。所以,C选项“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是正确的,因为它准确地指出了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意思表示。
2024-05-16
同学你好! 选项C应该是事实行为,但不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2023-10-29
你好,受赠帽子和电脑是纯获利行为是有效的,赠送帽子金额不大和其年龄的所能处置的物品先适应,其行为有效。但电脑金额过大超过其年龄能力所能处置的,其效力必须等监护人同意才行,效力待定。
2023-11-08
您好,这里有不一样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包括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比如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为重大误解而签订合同的,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将对自己不利的合同撤销,如果因为被他人胁迫或者威胁而签订合同的,该合同就是可撤销合同。 胁迫在合同和仲裁协议是不一样的规定,
2024-07-06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