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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时有建筑物,一并处分时,这个建筑物价款可以受尝吗

2022-08-09 09: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8-09 09:06

你好;  可以的;  关键是看你抵押的金额 和你实际处分的 得到金额 ; 抵减抵押金额后; 是否有剩余的; 剩余可以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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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359 追问 2022-08-09 09:08

老师,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有建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没建筑物后面建的建筑物,这两种处分受偿不一样吗,可以说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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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09 09:09

你好 ;是的; 两种是不一样的; 关键是你看你们 这个土地拿来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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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可以的;  关键是看你抵押的金额 和你实际处分的 得到金额 ; 抵减抵押金额后; 是否有剩余的; 剩余可以得到的  
2022-08-09
同学你好。比如开发商以一栋大楼作抵押,那么这栋大楼所占的地也要一并抵押。
2021-01-04
您好,根据地随房走原则,抵押是有房,一块抵押受偿;抵押后新盖的房子,当时只是土地抵押无房,不能就拍卖的房款部分优先受偿。
2022-07-06
同学你好!这个不用加上的
2021-05-15
你好,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法律问题。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可以一一进行分析。 首先,抵押人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并不意味着抵押合同就无效。实际上,即使未办理批准手续,抵押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合同有效,但由于没有完成登记手续,抵押权并未设立。也就是说,虽然双方达成了抵押的合意,但在法律上,这种抵押权并没有真正生效,因为它还没有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和保障。 接下来,关于抵押权的实现,这确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即使抵押合同有效,债权人也不能直接主张行使抵押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果后来抵押人补办了抵押手续并进行了登记,那么抵押权就得以设立,债权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就可以主张行使抵押权。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可以无限制地等待抵押人补办手续。在实践中,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给予抵押人一定的期限来补办手续。如果抵押人长期不办理相关手续,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要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等。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过程中,即使抵押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抵押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抵押权并未设立。后续的抵押权实现需要依赖于抵押人是否补办手续并进行登记。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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