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同学,这个是甲作为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做质押的情况,乙作为质押权人的
一项债务有人保,物保以及第三人提供物保,应该先债务人的物实现债权,然后债权人可以对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和保证人的担保就没有先后顺序了,可以一并实现也可以随便找那个。还是先债务人物保然后第三人物保最后才是人保?书本第三点。没有说明
老师麻烦问一下,中级经济法,担保内容中,如果有两个担保人,担保人A是物保,担保人B是连带责任吗,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请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A以自己是物的担保,应先要求b承担保证责任,这个说法对吗
老师,这道题乙是担保物权人?担保物权人不是第三人为自己的债务做担保吗?
老师:47题表示A和B表示不理解。别除权,不应该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才有的权力吗?怎么还破产人为自己的债权或为别人债权设定担保物,不应该是为自己和别人债务提供担保物?
老师:请问一下,为何保证是人保。那抵押和质押不是保证吗?他们不是担保物权吗?担保物权难道不是担保,意思他们是物的担保,是要物合同吗?而人保是人的担保?这么理解?
老师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不是3%减按2吗 为啥都用1啊
老师,请问税务系统财务报表只需要3个月出一次吗,做账是每个月都出是吗
老师,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等于利润表的哪个数据?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经出审计报告,这个记什么会计科目?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完工后转开发产品?怎么算完工?正式的评估报告?还是……
建筑公司:我们是专业分包的公司 分包方干活给我们开发票 我们都是以代发工资形式结算 这样可以吗 不走公户 每个项目都是
快账软件只能网址登录吗?
请问有销售收入,但是还没有成本票回来,月末暂估成本的时候分录是怎样的
甲方(债务人)、乙方(原债权人)、丙方(债权受让人),我们是丙方分包了乙方的劳务,乙方给甲方开1000万工程款发票,甲方付乙方本应付1000万,但现在只有700万款跟价值300万房子,而我们分包了乙方的劳务,又将这价值300万的房子给我们了,我们三方需要签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我们也开300万发票给了乙方,后边这300万不再走账了,这样对我们也就是丙方有税务风险吗?
1、老师:下面这道题,转让不动产为何是9%的税率,不是13%吗? 2、另外为何不减当时购进时成本和契税? 3、老师可以帮忙总结一下转让不动产以及建筑什么情况下13%、9%,什么情况下用5%税率和3%税率。 什么情况下建筑和房地产用差额?
括号1里的内容是啥意思
那为什么选择A?还有答案解析没明白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意思是甲获得保险金,这笔保险金优先给乙受偿?
嗯嗯,是这样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