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啊! 收到政府补助1500万,借:银行存款 1500 贷:递延收益 1500,则此时负债的账面价值=1500,因为这是政府补助,为不征税收入,则以后这笔递延收益补偿期间费用时不可以抵扣,则可抵扣金额为0。 负债计税基础=1500-0=1500
6.下列关于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因关联方债务担保确认预计负债1 000万元,则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 000万元,计税基础为0 B.企业2×19年确认的应支付工资200万元,尚未支付,税法规定可于当期扣除的部分为150万元,则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和账面价值均为200万元 C.企业因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确认预计负债为500万元,则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均为500万元 D.企业收到客户预付的货款300万元,此时已符合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为300万元,计税基础为0 6.【答案】BD 选项B,对于应付职工薪酬200万元,税法当期认可的金额是150万元,另外的50万元税法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未来期间也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税基础=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200-0=200万元;B的解释不明白,为什么200-0?
老师:负债的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 -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 。本题账面价值4000万,而工资未来可扣3000万为什么计税基础不是1000万甲企业 20×7年 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 4 000万元,至 20×7 年 12月 31日尚未支付。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 4 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 前扣除的合理部分为 3 000万元。 该项应付职工薪酬负债于 20×7年 12月 31日的账面价值为 4 000万元。 该项应付职工薪酬负债于 20×7年 12月 31日的计税基础 =账面价值 4 000万元 -未来期间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0=4 000万元 该项负债的账面价值 4 0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 4 000万元相同,不形成暂时性差异。
甲公司2021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为400万元,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假定按照税法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4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300万元,其余100万元当期及未来期间均不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甲公司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2021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金额为( )万元。 A.250 B.0 C.275 D.25 【答案】B 【解析】应付职工薪酬的账面价值=400万元 计税基础=400-0=400(万元) 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不形成暂时性差异,所以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但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纳税调增100万元。 老师这个计税基础为何不是400-300,不是税法允许 扣除300,怎么就是0?
老师好: 针对负债计税基础的这个未来兑付时允许扣税的全部账面价值一直不能很好的把握,这个预计负债我可以理解为税法上不承认由推定义务产生的负债,或者是以后实际发生时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可以抵扣负债的账面价值,最终计税基础等于零。 但是合同负债中税法和会计确认收入时间一致的这种情况,未来兑付时允许扣税的全部账面价值=0这个地方怎么理解呢,不是目前因为不能确认收入所以确认为负债,等到收入实现时允许扣除吗,不是应该等于账面价值吗,怎么是0呢,这个地方我只能通过认为税法和会计确认收入方式一致,整体判断不能产生差异,不能通过这个公式理解,请老师解释的通俗一点
甲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500万,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费用 ,税法规定政府补助为不征税收入,择递延收益计税基础为 答案是1500 不理解 负债计税基=负债账面价值—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不征税那不是可以扣除1500嘛 那计税基础应该为0啊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现在面临一个库存量比较大,个体户,个人流水过大,而且平时基本不开票给客户,客户也不要求开票,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解决不被税务查出问题呢,我们公司是饮料酒水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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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每年一次性发工资4200元,每月工资代扣代缴怎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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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有个员工工资9月份是5800,10月份1000,那他九月份是不是得交个税了,前几个月没有他的工资。现在还没有报他的个税,我是今天给他用公户转了两笔工资,一笔是9月5800,一笔是10月1000。我可以那样操作吗,报个税的时候9月填1000,10月填5800,这样是不是就不交个税了。我想知道正确答案,不懂的老师别回复,回复不对我投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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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付款,报销单后边附的原始凭证,发票,合同,打款回单,还有什么
以后递延收益补偿期间费用不可以抵扣是什么意思
可以这么理解 ,递延收益是负债类科目,它结转后对应的资产或者费用不能在税前抵扣。那么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就是0。
明白了 谢谢老师 还有一个这道题的B选项 我觉得计税基础应该是0啊 实际支付时就可以扣除啊
题目中有告诉你,税法规定当期可以扣除200,那么这个那个300万未来期间就不可以扣除了。 实际工作上,我们的工资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的。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只认可实际发放的金额。尚未发放的计提数不可以税前扣除。
如果题目中没有告诉你税法规定当期可以扣除的金额。并且300万在后面实际上也支付了。那么计税基础=0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