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16350—12100)÷(1+5%)×5%=202.38(万元)。
2020年5月,转让地处万家丽路123号的恒湾一号公寓楼1幢(2000年建造),取得转让收入14280万元(含增值税)。该公寓当时造价为3000万元,已提折旧1600万元。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公寓楼的重置成本价为4000万元,该楼房为五成新。转让前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2406万元(可提供支付凭证),该公司于当年5月10日与购买方杉杉公司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评估价格已经税务机关认定。办税员于2020年5月15日进行了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根据涉税原始资料正确计算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4)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2017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万元、税款132万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15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K公司当月以长租形式出租洒店式公寓取得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60万元)。 为啥用评估价计算
甲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主要经营业务如下: (1)整体出售一幢位于乙市的酒店,不含税总价款为16500万元。 (2)该公司转让时无法取得该酒店的评估价格,扣除项目金额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定(暂不考虑印花税)。 (3)该酒店于2018年8月购进用于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1000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缴纳契税330万元,取得契税完税凭证;其他准予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18.29万元;转让前累计发生贷款利息支出1058.75万元、装修支出1000万元。 土地增值税怎么算。
(1)整体出售- - 幢位于乙市的酒店式公寓,总含税价款为16350万元。 (2)该公司转让时无法取得该酒店式公寓评估价格,扣除项目金额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定。(3)该公寓楼于2018年5月购进用于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1000万元,.税额1100万元,价税合计12100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缴纳契税330万元,取得契税完税凭证;转让前累计发生贷款利息支出1058. 75万元。 (1)计算该公司转让酒店式公寓应在乙市预缴的增值税。
.某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位于甲市。主要提供住宿、餐饮、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2021年12月发生业务如下∶(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2)提供餐饮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含外卖食品收入40万元)。(3)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4)为调整经营结构,将位于邻省乙市的一处酒店房产出售,取得含税收入3400万元。该酒店房产于营改增前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为1650万元。酒店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5)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某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2019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600万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43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6)从农业生产者处购入大米、小麦共支付买价20万元,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7)从农贸批发市场购入蔬菜共支付买价16万元,取得普通发票。(8)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餐具、床品等共支付不含增值税买价4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该酒店业务(1)的销项税额。
(4)在某诉讼案中,丁公司被起诉侵权,原告要求赔偿7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胜负仍难以预料,诉讼案和可能的影响均已充分列示在财务报表附注中。A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一情况属于重大不确定事项,拟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这一情况,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老师这个处理是恰当的吗?
老师,请问一下个税工资申报合计106400元,发放工资也是106400,然后扣个税210,这个个税我要咋做分录哦
你好老师,一个季度30万免税,是不含增值税30万吧
老师好。固定资产上个月没收到发票是全额入账,这个月收到的专用发票,入账凭证:借固定资产负数。 借进项税,月末对账显示总账和固定资产不平,不平原因是;收到发票这笔分录是在总账系统里做的,应该怎么做谢谢
老师,您好,我家营业执照只变更了一下名字,那这个在税务怎么变更啊,不需要去大厅吧
房地产开发公司,网签合同已签但不动产发票还没有开那要都要预提什么税?按揭还没有放下来是根据这份合同的全款预提还是根据首付款预提
请教下,上年度亏损,本年还需要预交所得税吗
请问现在社保缴费标准是怎样的?我现在每个月按养老按4767元基数缴纳,失业工伤按3376基数缴纳,工伤按4242元基数缴纳,但是我们公司员工有些工资400元,有些工资10000万,整体平均工资6000多元一个人一个月,现在在今日头条看到一个推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7月1号起正式实施。其中有一部分关于社保,就是社保基数要按照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申报,是不是一定需要这样做?
老师好,员工因自身健康问题生病住院,自费部分公司能报销吗?
公司歇业状态还需要做年报,需要申报税费吗?
为什么是12100 不是 11000
进项税额不是可以抵扣嘛 为什么要计入原价
您好,同学,这个有可能是为了方便计算,法条说是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这个不动产的购置原价是含税价,这里也只是预缴,后面还要真正计算缴纳增值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