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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旅游业税务风险的问题有哪些

2022-08-30 14:3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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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0 14:38

税风险情况分析   和营业税相比,增值税管理显著特点是环环相扣、信息比对、以票控税。实行增值税政策后,原在营业税制情况下的旅游业纳税人存在着纳税身份选择、销项准确核算、进项合规抵扣、会计正确处理和发票规范管理等涉税风险。   (一)纳税身份选择的涉税风险   1.应登记未登记的风险。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在发票使用、税款缴纳、会计核算方面都不相同。旅游业一般纳税人依6%税率核算销项税,同时可以进项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3%征收率简易征收。 (二)销项税额核算的涉税风险   销项税额涉及销售额的计算和税率的适用。销售额的正确核算与否,对纳税人应纳税额的确定起直接决定作用,也是税务稽查重点关注领域和内容。纳税人存在兼营不同税率项目时税率选择正确性,也是税务稽查必查内容。销售额确定时,下述两方面的涉税风险较普遍。   1.价外费用的界定。按现行增值税政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是代为收取并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从事旅游的纳税人在提供服务时,价外收取的各项费用除上述两个方面的收费外,都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现实工作中,旅游业纳税人存在大多现金交易,价外收费不开票的情况,使得价外收费具有偶发性、隐蔽性,成为纳税人逃避税收的高发地带,极易给纳税人带来涉税风险。   2.视同销售的认定。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是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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