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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第二季度需要交增值税,因为制造业延缓缴纳了,8月份有收到进项发票,那这个月认证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之前第二季度的增值税吗

2022-09-08 17:2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9-08 18:00

你好,不可以的,抵扣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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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8:01

是6月份的增值税,不是第二季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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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8:01

那老师,怎么办呀,这个月我都认证进项了,而且这个公司要转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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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8:01

你好,不可以的,因为你这个是政策延期,并不是你申请税务局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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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8:01

如果你想要抵扣的话 这个会影响你企业信用等级,而且需要交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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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8:02

本来是不用这么复杂的,就是6月份开票的人开多了发票,没有控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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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8:02

那你留底抵欠 按你的第二种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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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8:06

但是附表二21栏灰色的填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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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8:08

6月份的增值税还没缴纳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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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8:08

找你税务局那边给你维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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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8:08

没有缴纳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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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8:09

怎么维护哇,打电话给税务局我应该问什么?说什么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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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8:09

六月份的还没开始交 半年之后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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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8:16

什么意思呀老师,就说6月份增值税还没开始缴纳,半年以后才交,然后现在有进项留底可以留底低欠吗?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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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8:17

你好,你现在没法抵欠,也没欠税务局税款还没开始交嘞,你在12月份的时候在抵扣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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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8:19

老师说的是打电话给税务局咨询时候问的还是说我不用管,等12月年底的时候我在申请抵扣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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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8:25

12月份的时候你有留底吗?只要你有留底就在12月份直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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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8:27

那时候公司应该转给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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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8:31

让别人缴纳吧 现在不允许提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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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8 19:01

好的,老师,到时看下对方怎么说,这个一般老板会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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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8 19:03

可以的 你们跟他说下看怎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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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9 10:07

那老师,我这个月填写申报表的时候怎么填写呀,我认证了进项直接填写进项,销项没有就直接不要填写,然后直接申报吗,认证的进项就先留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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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766 追问 2022-09-09 10:09

主表的25栏跟30栏怎么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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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9 10:11

对的是的,25栏自动出来的,这个一般都是上一个月的主表里面的应补税款,30栏不用填写,没有缴纳的不用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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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的,抵扣不了的
2022-09-08
可以抵减的,但是需要向税局申请
2022-09-08
要申请留底抵欠的可以 但是你得交滞纳金 还有影响企业信用等级
2022-09-08
你好 是制造行业的延期交税吗?
2022-09-06
你好 ;   可以申请延缓的;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1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二、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12月,2022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三、上述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四、本公告规定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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