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需要有残疾证 签订一年以上劳务 合同 交社保 然后去残联去合人数
老师,你好残保金30以下企业是免残保金的,为什么我填写公司上面职工人数2人后还需要缴税
你好 老师 公司有残疾证的 是不是可以免除或者减少残保金缴纳 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你好。老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的表,我公司只有7个人,现在不是30人以下免申报么?还需要申报这个表么?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去年3月初建立的,人数是71人。现在国税局系统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有没有什么优惠减免政策啊
你好,残保金怎么样可以减免?1.5%的比例是怎么算的?比如我公司有40人,我要安排多少个残疾人才可以减免
这道题我认为选bc但标答给的是abc。A选项不是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吗
老师,请问甲方欠乙方服务费 1000 万元,如果甲方按照 3年来还款的话,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怎么计算每个月需要支付的利息啊?
同样是水电费租金,制造业与商贸业的会计科目各是什么
这个方差的答案是怎样算的是0.0006???
老师,个体工商户需要申报季度个人所得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业务,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每季度20.63,这几个表该怎么申报啊,第一次申报,不知道怎么填。目前我只填了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20.63,那资产负债表应该怎么填写,更新数据会自动取数吗?资产负债表其他的我该怎么填啊?还有本期应申报的几个表都怎么申报啊
老师,这3个产品的销量比例,咋算的
银行支付了3500元水电费,采购运费500元.送货运费1800元.购入了6000元蔬菜(1元*6000斤,挑选整理后剩下5950斤),2000元腊肠40包*50元。全部卖出了,菜收入8200元,腊肠收入2980元,不考虑费用计提,税费的情况下,各个分录是怎么的?
老师,这3个产品的销量比例为啥是3.2.1呢,咋算的
去年暂估一笔成本,在今年汇算还末取的发票,汇算时做了调增,交了企业所得税,请问一下之前暂估的那笔会计分录需要怎么做账务处理?
我记得残疾人还可以减免增值税的 是怎么算的 我在税务师的课本上貌似看到了
一、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 1.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应同时符合七个条件: 一是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是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是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是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六是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七是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但享受该即征即退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是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是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享受加计扣除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是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是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是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残疾人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额 拉倒吧 条件这么高
同学有问题还可以追问
暂时没有了 谢谢 老师
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