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需要有残疾证 签订一年以上劳务 合同 交社保 然后去残联去合人数
老师,你好残保金30以下企业是免残保金的,为什么我填写公司上面职工人数2人后还需要缴税
你好 老师 公司有残疾证的 是不是可以免除或者减少残保金缴纳 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你好。老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的表,我公司只有7个人,现在不是30人以下免申报么?还需要申报这个表么?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去年3月初建立的,人数是71人。现在国税局系统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有没有什么优惠减免政策啊
你好,残保金怎么样可以减免?1.5%的比例是怎么算的?比如我公司有40人,我要安排多少个残疾人才可以减免
老师您好!23年,24年财报其他应收款负数,现在调整是调表,还是所有明细账都调整啊?另已申报的财务报表及年报都要去税务更正申报吗?
开始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吗,设立时我选的有限公司,到了审核阶段了
怎么更正?4-6月负利润总额是-14062.47
在报告期末,企业应当将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老师,您好,请问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老师你好!现在公司有部分未预缴,现在我们补缴,但是开票已开完了,税额放在帐上,明年再抵扣,或者是拿到项目再抵扣,因为税费,是我们有合作方来承担税费,有什么好方法让合作方来承担我们税费,合作方需提供完税凭证,还有个原因,就是现在预缴的放在账上,有什么风险?税务要不要我们退税?
现金流量表的累计数是不是每月的数加起来?
在算土地增值税时,契税在地价那里扣,加扣20%或算开发费用的时候,算契税吗?
老师,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怎么计算,现在要进行股权转让。
老师长期股权投资大于实收资本半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我跟你说下我们公司情况,就是我们和旅游景点合作,然后有个环山游60+npc项目60=120元。然后环山游是60元全进旅游景点账户,NPC 60的百分之87进入我们公户。但是环山游的门票和NPC门票的发票需要我们给游客开,我们经理代理服务-开票务代理。这样我们可以找环山游的门票当做我们的主营成本票吗@董孝斌老师
我记得残疾人还可以减免增值税的 是怎么算的 我在税务师的课本上貌似看到了
一、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 1.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残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应同时符合七个条件: 一是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是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是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是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六是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七是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但享受该即征即退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是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四是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享受加计扣除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是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是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是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残疾人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减免税比例及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主管部门确定。
额 拉倒吧 条件这么高
同学有问题还可以追问
暂时没有了 谢谢 老师
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