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坐标河北 我们这边税局软件客服有个答复,您可以参考 但是建议和您当地税局12366确认下(另外只是供领导或高级人才居住的宿舍是有个税的) 企业无偿给员工提供宿舍,属于福利性的支出,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就所得税相关政策2012年4月11日答疑》。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企业发给员工的非货币性福利,会计上计入工资薪金还是职工福利费?实务中,我了解到的是,大部分财务做法是如果企业发的是现金福利,就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代扣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货币性福利,就计入职工福利费,这时就不涉及代扣个人所得税了。但是,税法角度,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发给员工的年货、过节费、节假日物资及组织员工旅游支出不得在职工福利费列支。所以有点纠结实务中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主要是因为涉及到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老师,房地产开发公司,因赠送给个人一套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非职工),我之前问了咱们老师还怎么做账,给到的答案是:借:销售费用 贷:开发产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现在是不明白为什么要计入销售费用?因为还要牵扯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等。我查了一下其他资料,一般是出售商品房的时候赠送的礼品,这个礼品的金额是计入销售费用。所以这个房屋赠送的话,应该怎么入账合适呢?其他税费该怎么计算呢?如果是借方计入销售费用,依据是什么呢?谢谢老师耐心解答喔》
【例题·不定项选择题】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每月月初发放上月工资,2021年12月1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为33万元。该企业2021年12月发生职工薪酬业务如下:(1)5日,结算上月应付职工薪酬33万元。其中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1.5万元。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房租0.5万元。实际发放职工薪酬31万元。(2)31日,企业以其生产的M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人员。该批产品不含税的市场售价为50万元实际生产成本为40万元。(3)31日,对本月职工工资分配的结果如下:车间生产人员14万元,车间管理人员5万元,企业行政管理人员2万元,专设销售机构人员9万元。(4)31日,企业计提本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共计17.7万元。计提本月住房公积金8.8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材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会计分录怎么写
我有几个企业实务中的问题:1、企业销售送给客户的礼品,比如IPAD,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会计处理是怎样的2、企业为员工租赁的住房,免费给员工居住,会计处理,是否这部分费用要并到工资里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麻烦老师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假定甲企业2020年11月发生如下职工薪酬业务:(1)月末计算并分配本月应付职工工资总额1000000元(其中生产工人工资60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20000元,厂部管理部门人员工资200000元,销售人员工资50000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30000元)。(2)月末分别按工资总额的8%、20%、2%、10.5%、14%、2%和2.5%计提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3)企业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30000元,并将其余基本应付工资970000元通过开户银行支付至职工工资卡中。(4)企业以银行存款向社会保险征收部门支付计提的医疗保险费80000元、养老保险费200000元和失业保险费20000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计提的住房公积金105000元,向工会支付计提的工会经费20000元。(5)企业以自产A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假定该公司拥有职工100名),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8000元/件,市场不含税售价为10000元/件,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6%
老师,8月的工资,9月发放,10月申报个税是申报8月的工资么?
老师,我们企业从来都没有申报过工会经费,这个月税务系统直接弹出一张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申报表需要填,填报起止时间是7月到9月,这种情况我应该怎样填呢?就按照上面提示的月份,只报这个季度的?
你好,我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有二级科目,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需要填写至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吗
如果提前付给员工3万,个税能分摊每月5000申报吗?是不是不可以了
老师,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了,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劳务派遣的工资吗?我们的会计把劳务费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在填表时用不用把劳务费的金额减掉呢
老师好,酒吧行业现有的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谢谢!
@苏晓燕老师!!那这种情况按你们老师的经验要怎么处理呢?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技术合同还需要申报吗
我的印花税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技术合同都是核定过的,但是只有技术合同本季度没有发生,另外两个有发生,我只申报另外两个就可以了吗
老师您好,总表如何更新到分表,主要总表有很多合并单元格,导过来保留原格式,表头也有合并单元格,是一个销售表,从多个维度老板想看分表,比如按业务员。
1、企业销售送给客户的礼品,比如IPAD,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这个实务中1作为招待费 2加印企业logo等 变成宣传费用 3赞助的话作为营业外支出 赠送个人的话,这个按正规涉及个税扣缴 不是实际业务中 可能不能取得身份证 看当地是否有强制要求 外购商品免费赠送客户,按照视同销售处理,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市场公允价×税率/征收率) 外购商品免费赞助给其他企业,账务处理可参考: 1、购入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贷:银行存款等 2、赞助给其他企业: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 注: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赞助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另外只是供领导或高级人才居住的宿舍是计入 不是有 不好意思 打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