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消灭胜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就是不保证能胜诉。不一定无法收回欠款,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者其他约定。
老师,超过3年诉讼时效的效力虽然实体权还存在也没有丧失起诉权,消灭的是胜诉权,那么债权人是无法收回欠款了吗
3.A公司是国有企业,于2016年4月18日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引进设备期限为一年,准备开发并加工位于H乡镇的大理石。银企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抵押登记。2016年8月20日,A公司在设备引进后,在从镇租用集体土地及地上两座厂房,租期为10年。2016年10月18日,因为流动资金短缺,A公司又以租用的两座厂房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80万元,期限6个月。A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物的公证。全部贷款到期后,由于A公司开发加工的理石质量不佳,销路不畅,公司已濒临破产,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于是银行向市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请回答下列问题:(1)两笔货款的抵押物是否合格?抵拥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2)银行是否会眼得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为什么?(3)银行两笔的贷欲是否能收回?老师,拜托了,尽快,谢谢了!!!
老师 这个题,债权人没有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为啥还可以要求就质押物行使质权??我理解的是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债务,保证期间也过了,为什么还能行使质权呢
2016年3月,付某成立A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同年5月,A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企业应于同年8月底之前将10万元货款支付给甲公司,A企业已收到设备,但A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17年2月,A企业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而解散。2018年5月,甲公司起诉付某,要求付某清偿10万元货款。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因A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无权要求A企业及付某清偿债务 B.甲公司可以要求付某承担10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付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付某偿还债务的期限不得晚于2021年2月 E.如果甲公司直至2022年3月才要求付某偿还该款项,此时付某的责任消灭 正确答案 : A,C,D 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答疑中2位老师对诉讼时效时间介绍不一样,一个从2016年开始,一个从2017年开始,到底哪个时间起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甲银行向乙某发放贷款50万元,到期日2021年9月1日,贷款逾期后直到2024年12月20日,银行均无任何中断诉讼时效的行为,诉讼时效期间已经丧失,如若在2025年1月5日银行从乙某账户扣取1笔款项用于归还部分贷款利息,诉讼时效期间还能重新起算吗?乙某能以诉讼时效丧失提出抗辩吗?谢谢! 回答:诉讼时效不能重新起算。 乙可以主张已经过诉讼时效,主张不归还50万。 对于在2025年1月5日银行从乙某账户扣取1笔款项用于归还部分贷款利息,乙可以主张甲银行返还,因为银行扣款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在现实生活中,银行一般是不会忘记在诉讼时效内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都是自动化的系统,到期之前系统自己就会触发预警,会通过信息、通知等各种方式行使权利的。
律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每季度交了个人经营所得税,未分利润分红还需要交税吗?
老师库存过大可以做点无票收入吗?
您好,2025年10月起按新版报表填,企业季度所得税申报中,“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应付职工薪酬”(第一栏)是2025年1-9月“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所有明细累计数,含工资、单位部分社保公积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实际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第二栏)仅填2025年1-9月“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借方累计实发数(即个税扣缴端申报的税前工资金额),不含福利费等,也不包含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且实发数要和个税申报数据比对,差异大可能预警。老师这个对吗
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实发工资数,与个税审报不一致,怎么处理
老师,这会预报所得税,工资薪金计入成本的,是不是就是计入单位社保的工资薪金,还有福利费等等,第二个框实际支付的工资包含社保个人部分和个税了吗
老师要做无票收入怎么报税和做账呢?
小规模企业普通发票入账标识选择已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选择企业所得税不扣除?
老师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厂家返点的费用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个季度我们的开票金额不满30万元免增值税,那这部分返点的服务费还用做价税分离吗?还是可以全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老师好,这个季度所得税报表上出现的已记入成本费用职工薪酬怎么填写
企业给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但是我们企业又是外包给别人做的,别人开个我们的服务费发票可以做成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