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补助是不要发票的.出差报销单不能出现"餐饮费"字样和餐饮发票.出差补助指的是单位员工因公出差享有的住宿费标准、市内交通费标准、伙食补贴(或误餐补贴)、以及因出差而享有的其他补助(如远离家人,公司给予一定补贴等). 企事业单位出差补助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视企业规模大小及公司意愿而定,补助金额参差不齐。 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分项目如住宿标准是多少钱一天,市内交通是多少钱一天等,也有的单位实行包干制,即一天多少钱,不再承担住宿、市内交通费及餐饮费。 但国家公抄务员出差补助一般都有明确标准,但各地视经济条件也不尽相同. 餐费补贴入账需要开具的是餐费发票. 员工提供餐饮类发票来报销餐费补贴:外企不限制,没有发票度也可以直接入帐。 但必须有公司规定的申请、审批单,领导盖章确认. 会计分录管理费用科目下一般设二级科目:"福利费用",用以核算"福利费用回"(但注意年度福利费用列支答数累计如果超过工资总额14%,是要做纳税调整的)。 具体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用 贷:库存现金

请问员工报销年会聚餐的费用,需要做哪些分录呢?
员工要报销餐补,怎么报销,需要什么发票?哪些要求
员工出差的餐补没有发票,可以和出差报销费一起用公户打给员工吗?需要填什么单据吗?怎么做账
员工工伤费用怎么报销,需要哪些凭证
员工差旅费报销单中的餐补需要发票吗?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对公户吗
老师,延期收汇不做申报可以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木材公司,从农民手上收购木材然后销售出去,收到农民代开的木材发票,这个能抵多少个点的增值税呢?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老师,企业是贸易出口方式是CIF,国际运保费确认是用报关单上美元乘以汇率吗
老师,我们公司做生产加油站标准件的,生产工人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而是劳务公司的人来生产,从公司成立到现在几个月了,一直在生产,却提供不了数据给我核算成本,导致账上原材料一直是购进状态,劳务费每个月都有开发票过来也付出去了,我想的是要年终了,让公司安排人盘点现有原材料,倒挤出成本,老板不同意,老师,怎么跟老板做思想工作?光有劳务成本不领用材料,这有没有风险
老师:政府单位会计年终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请问老师,甲单位是电视剧制作企业,税务通知让把生产成本结转到期间费用。为什么?
个体户可以不用建账不?
分包方给工程公司开发票 收入用代发工资下账 必须要对应那个工程的人员么 还是用其他人员也能下
老师:所有者权益指的是人还是钱?
不是出差的,就是某个工作,员工要报销餐补,问需要发票不,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你好!不出差为什么要给餐补?
这样的话不提供发票需要计入当月工资计算个税,是误餐费吗?
对,可以说是误餐费,怎么操作
你好,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发放误餐补助。 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误餐费包括了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如医生开刀,错过中或晚餐时间,发给的补助餐费就叫误餐费。 误餐费是国家劳动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的关爱和保护意义。 误餐费和午餐费都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但会计帐务必须处理好,以免和税务部门发生不同观点。 正确做法是,误餐费应列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报销凭证,根据凭证发放领取,不要和工资一起发。 误餐费应列入应付福利费(注:2007年起新的会计准则不再要求计提,可直接列入管理费用),不发到个人可以不交所得税。如果发到个人就应作为个人收入交个人所得税。 2 规定标准 对外出的误餐费,企业和事业单位有不同的标准;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按下述标准掌握: (一)工作人员到外省市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二)到外省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4元;特殊地区6元。 (三)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可凭车船票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四)本市工作人员跨地区至本市其他区县出差,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单位或回家用饭,需要在饭馆或招待所买饭的;每天补助6元。 (五)各单位派往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五个县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凡吃、住和工作在当地的,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4元。 (六)出差人员在飞机、舰艇上工作,必须吃空勤灶,舰艇灶的,除个人负担2元外,差额部分可凭证明回所在单位报销。 企业人员实际出差所发生的误餐费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在费用中列支,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种津贴、补贴、误餐费等支出已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企业属于按月在工资中发放的误餐费不得在计税工资外多列费用支出,实行效益工资办法的,在效益工资中解决。 3 相关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82号)文件规定了不征税的误餐补助范围,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