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十月份发下去的工资。
个税申报的一个问题我一直不太明白,我以前的公司都是这个月底发上个月工资,比如11月30日发10月工资,那么12月初个税申报,个税系统上是显示11月个税申报,但实际我们用的是11月底发放的工资,也就是10月份的工资,然后11月份外账上也是用10月份工资。现在我到了一个新公司,是12月10日发10月份工资,那我12月初报个税,是用哪个月工资?用12月10日发的10月份工资么?这样的话我个税就得拖到10号再报,包括12月初做11月的外账,工资的凭证也要放10号再做了,因为我们是小公司比较乱,10号发工资,可能9号还要求改动工资。还是说,12月初报个税,用11月10日(也就是9月份)的工资?
老师,我们11月15日发10工资。那我们11月份报个税,这系统上税款所属月份是10月。个税系统是填的是哪个月的工资数据呢?
老师,我们是每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现在个税系统里是显示所属税款是11月份的。我今天是申报哪个月的工资数据上去啊
老师, 我在23年1月份转了22年10月份和11月份工地项目上的工资。我现在在个税系统填写的从业日期是22年10月,我现在来报10月和11月的个税,为什么要缴税呀?这2个月合计工资没有超1万
在吗?我们十月份发的 9月份工资。我们十一月份报个税,是报 9月份工资还是十月份工资。十一月 15日之前 10月份工资都没发,我们工资都是月尾发,这叫咱们怎么申报呢。那咱们这个 11月份报 10月份工资个税还是 9月份工资个税?关键是 11月 15日之前 10月份工资还没发也就是不能确定呢。
老师您好,公司可以自行开具农副产品发票,请问在电子税务局那里开呢,自行开具除了有对方身份证信息,还需要其他手续吗
公司银行账户有几种呢?
资料:A公司是B公司的子公司,持股比例60%。2020年5月B公司出售库存商品给A公司,售价(不含增税)为3000万元。成本为2000万元,相关账款已付清。A公司从B公司购入的上述库存商品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有50%未出售给集团外部单位。2020年12月31日,A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0年12月31日,A公司存货的账面余额为3000万元,其中1500万元为向B公司购入库存商品的未出售部分,其可变现净值为12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A公司向B公司购入的上述库存商品的剩余部分尚未出售给集团外部单位,其可变现净值为1000万元。要求:编制2020、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抵销分录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资金付款申请单上写的是车辆保险费,而实际发票上又是劳保用品,这个入账老保用品可以吗?有哪些税务风险?
查账征收的个体开普票需要交增值税吗
老师好,问下固定资产清理可以用其他业务收入代替吗? 比如卖车收到款,申报收入和销项税 如果入固定资产清理就不申报收入了吗?只申报销项税?可是报表不填收入,只填写税可以通过吗? 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A公司与B公司为母子公司,2020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全部为对B公司的内部应收账款,数额为40000元,预收账款2000元中有1000元为子公司预付账款;应收股利80000元中有40000元为子公司应付股利。2021年A公司对B公司的内部应收账款为60000元。A公司按干分之五的比例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要求:编制2020年和2021年末抵销分录。
公司员工的工资是发在他老婆的卡上,工资册的名字又是他本人。申报个税的时候是报员工本人的还是员工老婆的?
你好老师,想问下为啥我这边暂估入库后,次月冲红后金额没问题数量变的不对了
A公司与B公司为母子公司,2020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全部为对B公司的内部应收账款,数额为40000元,预收账款2000元中有1000元为子公司预付账款;应收股利80000元中有40000元为子公司应付股利。2021年A公司对B公司的内部应收账款为60000元。A公司按干分之五的比例对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要求:编制2020年和2021年末抵销分录。
那就是9月份的工资数据吧?
是的,如果你们是次月发工资,是这么做的。
老师,个税是怎么扣的呢。是不是得发工资前就在个税系统算好个税?
你好,应该是你们自己计算一下的。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因为你们发工资的时候就得扣除个税再发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