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因为改变了,处罚依据,市人民法院做出的实质性改变,所以在复议机关的所在地人民法院。
老师,这题表示没懂呀?复议改变了,应该是告复议机关。但为何解析中,选择管辖的法院还是选择原做出的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意思复议改变离,被告是复议机关,而管辖的法院仍然是可以两个中间选一个?
老师:为何这题是选 D 。我知道复议维护共同为被告。但是在选择地域管辖时,为何不是B选项,不应该是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的所在地人民法院吗?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被告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B.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无效,复议机关为被告 C.行政复议决定既有维持原行政行为内容,又有改变原行政行为内容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内容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 D.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复议机关是被告 E.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正确答案 : A,D,E 问题:D选项,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除外。 (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定原行政行为违法视为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复议维持共同告
下面这题选什么?说出理由 乙县税务机关对某公司作出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及罚款的处理决定。该公司不服,向甲市税务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甲市税务机关作为复议机关作出只补缴税款和缴纳滞纳金的决定。该公司对复议决定仍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管辖法院是 ( )。 A.乙县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B.甲市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C.既可以是甲市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乙县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 D.省税务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复议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经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共同管辖 D.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由原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共同管辖 E.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 C,D,E 【知识点】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问题:复议改变不是告复议嘛,C选项 复议改变告复议,就是原行政机关和改变的都有管辖权?这是属于什么管辖啊?
我公司投资A公司500万,A公司确认400万实收资本,100万资本公积。A公司分配我公时利润时,分配比例是否按400万来计算?谢谢!
药企行业财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老师 我们是一个联合社,联合社是村里面几个合作社需国家管护项目统一由联合社申请,合作社社需开票个联合社,联合社把相应发票提供给政府相应取得本次补助资金, 后面联合社就要资金分配到各个合作社进行完成本次项目,联合社和合作社应如何做账联合社申请项本次总项目48万,其中国家补助12万,自筹资金36万是由各个合作社自筹,这个自筹资金在联合社和合作社分别怎样提现
老师,未弥补亏损,怎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结转到本年利润么?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么?
为他人订立人身死亡保险,除父母未子女订立的除外。这句话完整怎么说
帮忙写下全部的抵消合并分录,
请问,一个学习方法和学习效率问题?今年刚考了会计,还不知道结果的前提下,目前到11月出成绩前,准备第二次报名2024年第一次没通过的税法和经济法科目,请给个建议,学堂里的课,还从精讲课开始每章重新听课学?还是直接做题练习? 第二个需要给个建议是,会计,税法,经济法,在同一天考试,同时报考是不是不太好?
老师好计算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应该从哪个地方取数
个人独资企业未分配利润挂帐应付股利,未分配给股东,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注销吗
老师财管中在涉及投资营业现金流的那个涉及出租房屋 租金流失的那个类型题,租金又有在年底收当年的这个抵税就是当年 那么如果是年初收当年是不是也在当年扣税 只有上年末收当年的那个抵税计算是计入上年末嘛总是搞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