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稍等 解答过程中
6、2020年9月,甲酒厂销售自产白酒300箱,每箱净重50千克,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3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26万元、手续费1.13万元,品牌使用费5.65万元。已知,白酒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要求:计算甲酒厂当月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及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一)甲酒厂主要从事各种酒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2月底留抵税额5000元,2020年3月发现以下业务:(1)3月3日甲酒厂从农民手中购入一批粮食用于酿酒,收购证明上注明货款10万元,从农业合作社购入粮食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5万元,全部用于生产领用。(2)3月1日,甲酒厂销售自产红酒,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6.4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32万元、手续费1.16万元。已知红酒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3)3月4日将新研制的白酒1吨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饮用,该白酒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已知该批白酒生产成本2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4)进口白酒10吨,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缴纳关税30万元,已知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定额税率0.5元/500克(5)上月购入粮食因保管不善,发霉2吨,账面价值1800元要求计算甲酒厂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白酒的生产与销售,2021年10月有关经营活动如下:(1)10月8日将1吨A型白酒赊销给乙公司,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甲公司于10月9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甲公司于10月12日发出货物,乙公司于10月20日支付货款。(2)甲公司本月对外转让一台自己使用过的生产设备,取得含税转让价169500元,该固定资产于2009年7月1日购进。(3)甲公司10月15日销售自产B型白酒5吨,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22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4520元(4)甲公司10月20日将3吨C型自产白酒用于职工福利,同类白酒的不含税售价为50000元/吨。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白酒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1)请说明上述事项(1)中甲公司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哪一天,为什(2)请计算事项(2)中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3)请计算中公司10月15日销售B型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请计算公司当月销售A、B、C型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采取赊销方式向丙公司销售自残薯类白酒两吨三日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为23日,甲公司7日发出薯类白酒,25日收到丙公司支付的全部款项,其中含税值税价款,587,600元包装物押金22,600元。
某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啤酒,黄酒等各类酒品。2019年5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5月10日销售薯类白酒3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4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2)5月18日销售啤酒6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35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5850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3)部分客户未按规定退还包装物,本月没收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73400元,另外,本月除收取啤酒包装物押金58500元外,还没收2018年10月17日收取的甲公司啤酒包装物押金117000元,其他已逾期一年的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468000元。本月未发生进项税额,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啤酒厂应纳的增税和消费税。
老师您好,请问,签订的合同,一方盖公章,一方盖的合同章,可以吗有效吗?
某人转现金进公司账户,怎么入账
某公司2022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如表货币资金2短期借款1应收账款8应付账款8存货14长期债券6固定资产15实收资本15无形资产留存收益101资产合计40权益合计402022年度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获得税后净利8万元,发放股利6万元。预计2023年销售收入增长到120万元,现有设备足以满足生产增长需要,销售净利率、股利发放率仍保持2022年水平。实训要求:用销售百分比法预测该公司2023年需要追加多少资金?实训指导:(1)将资产负债表中预计随销售变动而变动的项目分离出来。(2)确定需要增加的资金。(3)确定外界资金的需要量。
企业承担的社保部分,没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分录核算 缴纳企业社保部分 借:管理费用-社保 贷:银行存款
老师好!我们四人合伙注册了一个一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注册资金一百万,我是法人占股50%已实缴投资款二十万,昨天我私人卡转入公户十万失误未标注用途,这十万可转为投资款吗?如何操作合法合规?谢谢了!
残保金申报的工资总额和上年职工人数是按照哪里填的
A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减资到2000万,股东甲46%不变,股东乙24%转给B公司,股东丙20%不变,股东丁10%不变,请问做减资和股权变更要交哪些税
假设有A,B,C三方。A是购买方,B是销售方,但是B没有营业执照,需要让第三方C走账,即真实业务流是A和B,合同流是A和C,发票流是C→A,资金流是A→C。这种情况下A让C虚开发票,A算不算违法?ABC三家非关联。想问下,这种情况A的经办人是不是主要责任人之一。 是由同事找C开发票后,再把发票发给我,催我发起走账流程,并且我汇报给领导后,领导也要求让我正常走账(有微信文字确认)。这种情况我仍就是主要责任人吗?我该怎么保护自己?还是说趁早离职哪怕裸辞。
负债表,期末数,预收账款(584569.5元),应收账款(805891.4元),问2者重分类后,我应收预收金额是多少,就是我还有多少没开票的,多少未收到的。
老师如果企业注销固定资产还没有提完折旧,先做固定资产清理吗,用清理的钱去还负债
应缴纳的消费税金额=(339000%2B56500%2B22600)/1.13*20%%2B2*2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