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是,是存在交易的双方。收款人开票给他的上家也就是乙。
甲和乙买卖货物,甲开出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乙后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丁为乙的保证人,丙又将票据背书转让给戊,二十天后甲的开户银行A进行了承兑,情况如下。 1.如果开票时甲盖的是合同专用章,此时票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乙后面的背书,保证,承兑等行为是否还有效,同时背书附条件,保证附条件,承兑附条件等条件是否有效?票据到期了,持票人持票还能收款吗? 2.如果开票时盖的是预留在银行的财务专用章,后面的背书,保证,承兑盖的章是合同专用章,那么此时背书,保证,承兑等行为是否有效,同时背书附条件,承兑附条件,保证付条件等条件是否有效。 3.如果保证,承兑,背书某个环节不符合规定,如背书有问题,承兑有问题,保证有问题,后面的被背书人还能否找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进行追索?
甲公司派业务员A赴某县收购粮食。在与该县乙公司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后,A拟将甲公司作为收款人的一张汇票背书给乙公司,由于A和乙公司的业务员B不熟悉票据的背书规则,于是A和B委托当地农行的工作人员C,代为完成背书。C将乙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背书人栏,将甲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被背书人栏,并将汇票交给B之后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给了丙公司,用以支付所欠的购货款。这个背书不连续吗,从哪看出来的
出票人是甲,收款人是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公司收到这张票据,应该做什么分录?
邹老师,票据背书和被背书问题,收款方(收票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背书人还是给被背书人的呀?例:出票人小花→出票给甲→甲背书给乙→乙把票据给收款人,然后收款人开专票给甲,是吗
玲竹老师,票据背书和被背书问题,收款方(收票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给背书人还是给被背书人的呀?例:出票人小花→出票给甲→甲背书给乙→乙把票据给收款人,然后收款人开专票给甲,是吗? 其他老师请不要接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