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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三批同样的货物,每批各1000件,不含税销售价分别为每件70元、50元和30元。如果30元/件的销售价格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70×1000+50×1000+(70×1000+50×1000)÷2000×1000=180000(元)。公式中这个2000是怎么得来的来得呀?

2022-12-13 13: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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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3 13:44

/2 就是两个的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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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就是两个的平均数。
2022-12-13
同学,你好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销售额,首先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所以,该纳税人当月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100×2000%2B80×2000%2B(100×2000%2B80×2000)÷4000×2000
2024-09-13
当期计算销项税额的销售额=[70+50+(70+50)÷2]×1000 =180000(元) 18万乘以13%,这个是增值税。
2022-12-14
同学你好 按照前两批的平均价格  255 应纳增值税=(270%2B240%2B255)*600*13%=59670
2022-10-16
你好,学员,具体哪里不清楚
202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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