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会计要素一致,会计准则不一致金融企业选择金融会计准则,科目有差异同时工业制造有生产成本这一块核算,其实所有会计的核算原理都一样,只是核算的内容不一样,科目有些差异!
一,核算内容不同
1.金融企业会计是以金融企业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业会计。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分类,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
金融企业的特点以银行为例说明金融企业的特点。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经济机构,其主要经济活动是运用货币这一特殊形式,筹集、融通和分配资金。银行经营的基本业务活动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储蓄、转账结算、现金收付、经理国库、票据贴现、金银行 外汇买卖、信托租赁等。银行经营的业务,绝大部分是货币资金的收、付或返回,即货币资金运动。它既没有工业企业的经营资金循环周期的内容,工业企业的产品生产由生产部门负债,财务活动则由财会部门负债。而银行不同,由于它的经营对象本身就是货币,各项业务活动的直接结果大部分是引起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因而银行的经济活动主要表现为财务活动。
2.金融企业会计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上方面:(1)利息收支的核算。利息收支是金融企业业务的重要内容,在会计核算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企业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别种类存款、货款,按期计算的利息收支。(2)手续费收支的核算。手段费收持是金融企业为办理金融业务发生的,企业应收支两条线的核算原则分别进行核算,不得将手续费收入直接低作支出。有特殊规定的也庆先入账,再分别按有关规定提取使用。(3)备抵性准备的核算。备抵性包括坏账准备、贷款呆账准备和投资风险准备。坏账准备指按就上利息、应收保费和应收分保账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准备;贷款呆账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是取的准备;投资风险准备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3. 工业会计以企业为主体,以其经营资金运动为对象,旨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企业的创立和存在,是以获取利润为其基本目的;因此,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会计,必然要为企业实现其获取利润的目的服务。企业会计的主要特点是:
(1)企业的获利能力与偿债能力必须提供方面的信息,以满足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决策需要。
(2)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资源使用的效益变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既要为企业管理提供有关的信息,还要进行经济预测,制定经济计划和预算,参与经济决策。
(3)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正确核算盈亏。
二、核算方法不同;
金融企业核算方法比较一致和单一,而工业企业根据自身规模和生产经营特点选择的核算方法很多,尤其是成本核算这方面,可以说是千差万别,比金融企业复杂得多,产供销业务流程是金融企业无法想象的。
2022-10-21
老师,先别解答了。我会了。我一会问你统计学的题。再解答。
工商银行苏州封门支行: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东吴贸易公司 20000 贷:待清算辖内往来 20000 工商银行苏州分行: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 20000 贷:上存系统内款项 20000 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借:系统内款项存放-苏州分行备付金 20000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无锡分行备付金 20000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借:上存系统内款项 20000 贷:待清算辖内往来 20000 工商银行无锡惠山支行: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 20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无锡大福泥塑公司20000
老师老师,我要问的是这个题!请老师答复!谢谢老师!
你好,此一问题请稍等,
老师,答案最好详细点,字数多点
1.甲公司传真订货是要约邀请行为,乙公司报价是要约,甲公司回复是承诺。 2.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是成立的。甲公司认为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理由是甲公司与乙之间没有签订合同,而实际上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则可以推定双方之间建立了事实合同。 3.甲公司以该决议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为由,提出合同无效的抗辩理由也是不成立的。理由是:由于符合合同的各项要件,属于有效合同。 4.对甲公司怠于行使其对丙企业的到期债权的行为,乙公司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代位权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行使的条件有:(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2)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不得代位行使。(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5)债务人的债务已到期,债务人陷于迟延。代位权必须在债权人债权的范围内行使。乙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通过法院向主张权利。 5.乙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甲乙公司无偿转让给丁公司的行为。行使条件:债务人主观上有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合法债权的实现。乙公司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一年内行使,自甲公司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老师,6和7和8做好了吗
6、若甲公司有另一批货物交由乙公司代为运输,运输费用已付清,甲公司可否留置该批货物?为什么? 运输费用已付清,甲公司不可留置该批货物 7、若甲公司找戊公司为自己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做保证,戊公司在合同中仅写保证人戊,请问戊公司是何种类型的保证?如果甲公司到期无法偿还货款,戊公司享有何种权利? 戊公司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戊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戊公司承担的是连带保证,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8、若甲公司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乙公司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为什么? 甲公司没有付款的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仍然没有付款的,则甲、乙公司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