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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的老师请回答问题老师您好,融资性售后回租和融资租赁的计税依据分别是什么,请举例说明
关于旅游会计课程的题目,请老师解答一下。
金融业会计的题目,请老师解答
请问老师,这个金融企业会计问题怎么回答?
计量经济学题目,最好手写回答,要正规步骤。不要简略版回答。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我们给个体工商户付货款,但是他开票抬头是公司名称+(个体工商户),但是要我们付款给老板个人名下,这个合理合规吗?
老师我们公司是物流公司,A公司招标,这个工作就是全权由我们公司负责运送,A公司只对接我公司。B公司是我们公司找的物流公司帮我们公司干活。 有时候干活的时候会有破损,破损的一部分我们公司付钱给了B公司, 我们要发票是合理的对吧?! 还有一部分是我们付完钱发现破损的原因其实是A公司的责任, 所以我们问A公司把钱要了回来。 我们公司账应该怎么做?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请问在什么时候需要写收据呢? 我自己认为的是在嗯内部的报销人员,不能提供发票的时候,需要写个收据。 那在其他时候什么时候需要写收据呢?因为我觉得银行回单,它难道不能作为一个对方支付的证明吗?为什么要写收据呢?
物业公司管理费用挂项目辅助核算,项目大类名称怎么起好一些
老师您好,在操作房屋设立的时候,需要选择房屋权属,这里选择自有产权,还是租赁使用权,此房是租赁下来公司作为经营场地使用,但他这里问的不知道是想表达此房屋的产权还是租赁的意思?但不清楚咋选择?
老师,现金进货开专票进来会有风险吗?有什么方法可以佐证。我确实从对公账户取了一笔现金出来,是不是要对方打个收据还是什么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购票员信息
老师,公司结转成本是按销售出库单还是按销售发票,我也是刚接手,我打算用出库单,但又怕和销售发票的收入对不上!您能给点这方面的建议么?
老师,收到税管员社保基数过低,有什么好的应对办法
我公司有一张18年入账的成本票被税务稽查认定虚开发票,入账是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10,应交税费进项税额2,贷:银行存款,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怎么做,是借:主营业务成本-10,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2吗?
老师,先别解答了。我会了。我一会问你统计学的题。再解答。
工商银行苏州封门支行: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东吴贸易公司 20000 贷:待清算辖内往来 20000 工商银行苏州分行: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 20000 贷:上存系统内款项 20000 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借:系统内款项存放-苏州分行备付金 20000 贷:系统内款项存放-无锡分行备付金 20000 工商银行无锡分行: 借:上存系统内款项 20000 贷:待清算辖内往来 20000 工商银行无锡惠山支行: 借:待清算辖内往来 20000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无锡大福泥塑公司20000
老师老师,我要问的是这个题!请老师答复!谢谢老师!
你好,此一问题请稍等,
老师,答案最好详细点,字数多点
1.甲公司传真订货是要约邀请行为,乙公司报价是要约,甲公司回复是承诺。 2.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买卖合同是成立的。甲公司认为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抗辩理由不成立,理由是甲公司与乙之间没有签订合同,而实际上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则可以推定双方之间建立了事实合同。 3.甲公司以该决议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为由,提出合同无效的抗辩理由也是不成立的。理由是:由于符合合同的各项要件,属于有效合同。 4.对甲公司怠于行使其对丙企业的到期债权的行为,乙公司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代位权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行使的条件有:(1)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2)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不得代位行使。(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5)债务人的债务已到期,债务人陷于迟延。代位权必须在债权人债权的范围内行使。乙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通过法院向主张权利。 5.乙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甲乙公司无偿转让给丁公司的行为。行使条件:债务人主观上有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的恶意;客观上实施了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合法债权的实现。乙公司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一年内行使,自甲公司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老师,6和7和8做好了吗
6、若甲公司有另一批货物交由乙公司代为运输,运输费用已付清,甲公司可否留置该批货物?为什么? 运输费用已付清,甲公司不可留置该批货物 7、若甲公司找戊公司为自己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做保证,戊公司在合同中仅写保证人戊,请问戊公司是何种类型的保证?如果甲公司到期无法偿还货款,戊公司享有何种权利? 戊公司是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戊公司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则戊公司承担的是连带保证,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8、若甲公司一直未履行付款义务,乙公司的诉讼时效何时届满?为什么? 甲公司没有付款的且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仍然没有付款的,则甲、乙公司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依法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