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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对于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到年底仍未还款的视为分红行为交个人所得税的这条政策。 如,公司于7月借款给股东,次年5月份还款了。这还属于跨年还款交分红个税吗?

2022-12-30 21:5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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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0 21:55

学员你好,公司于7月借款给股东,次年5月份还款了,这虽然跨年还款,但是没有实际分红,不需要交分红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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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940 追问 2022-12-30 21:55

不是有条税务政策说视为分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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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30 21:57

这种实质收回的,可以不按分红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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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940 追问 2022-12-30 22:01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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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2-30 22:02

不用客气,给个五星好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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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你好,公司于7月借款给股东,次年5月份还款了,这虽然跨年还款,但是没有实际分红,不需要交分红个税
2022-12-30
您好,是的,肯定是存在这个风险的
2024-12-30
财税[2003]158号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3-12-18
你好,这个其实没有规定必须交个税,要看税务局认定
2025-01-04
您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124。

具体条款:第二条明确: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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