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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货物赠送客户,用于交际应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怎么做账务处理

2023-01-22 16: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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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2 16:46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区分外购货物赠送客户交际应酬,用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以确定账务处理。如果不视同销售,那么赠送的货物就不会纳入可销售的库存中,也不会涉及到销售税金。增值税应该结转,企业所得税应该结转,同时应该计入费用。

如果视同销售,则企业只需要根据可销售的库存,计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然后进行纳税及结转等相关处理。

总而言之,在视同销售或不视同销售的情况下,外购货物赠送客户,用于交际应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都应该对应的事先进行一定的把握。拓展知识:税务系统的运行建议在进行任何的记账及报税之前,应该先详细的查看有关的法律条文,确定税务程序规定的细则,有助于定义企业可扣税额,同时有助于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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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视同销售,借销售费用等,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22-07-09
你好,是的,就是这样。
2024-01-25
对于合同上销售货物1支,另一支写赠送,开发票实际只开1支的情况,对于赠送的那支,需要视同销售。 增值税方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因此,对于赠送的那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需要视同销售,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2023-11-29
同学您好,计算申报增值税,但不需要记账确定收入,你好,纳税调增后没有专门分录的,调增值税申报表不调账
2023-03-20
你好 需要的,这个赠送是要视同销售的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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